山西中医药大学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解读参考
高考每所大学的招生录取规则都是不同的,有的高校部分专业对考生需要特殊条件,考生在报考的时候需要仔细了解录取规则和条件等信息,本文高考助手网小编整理了关于山西中医药大学的往年招生规则和录取条件等相关信息,可供参考!
一、山西中医药大学简介和师资力量
山西中医药大学于1982年经国务院批准筹建,1989年经原国家教委批准成立山西中医学院,2000年获硕士学位授予权,2003年开始与多所高校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2015年成为山西省人民政府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高校,2017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山西中医药大学,同年被确定为山西省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高校。学校是教育部首批卓越医生(中医)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高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高校、中医学专业“5+3”一体化招生院校、中国政府奖学金生委托培养高校、山西省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
学校基础设施完善,办学资源充足。现有太原、晋中2个校区,占地979亩。晋中校区建筑风格独特,庄重典雅,环境优美,建有中医药文化浮雕、中医药先贤雕像、上湖、神农药谷等文化景观,充满浓郁的中医药文化元素,是全国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学校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达19383万元,馆藏纸质图书100.4万册,电子图书310万册,各类数据库36个,建立了性能先进的现代电子图书系统和计算机网络服务体系。
二、山西中医药大学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
第十二条 山西中医药大学招生工作执行教育部“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执行各省(区、市)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三条 根据本校在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与各省(区、市)招办协商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要求。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投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投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20%。
第十四条 采用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份,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空余计划根据各省(区、市)招生工作相关政策及录取进程,等待二次投档或征集志愿后投档。
采用顺序志愿投档模式的省份,院校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当各省(区、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时,择优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依次类推。
第十五条 录取过程中,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单科成绩排序。单科成绩排序的科目顺序是:
文史类:语文、数学、文科综合
理工类:数学、语文、理科综合
第十六条 我校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对进档考生确定录取专业,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对于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志愿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 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录取按对应省份公布的方案和有关办法执行。考生选考科目要求以两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公示为准。
第十八条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录取规则的建议,我校在当地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
第十九条 我校专科起点本科录取工作,严格执行山西省招考中心相关政策,在各专业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办法录取。被录取考生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不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第二十条 我校对口升学录取工作,严格执行山西省招考中心相关政策,在各专业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办法录取。被录取考生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不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第二十一条 我校同意并执行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二十二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国家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二十三条 我校本科各专业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日语。高职(专科)层次各专业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