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解读参考
高考每所大学的招生录取规则都是不同的,有的高校部分专业对考生需要特殊条件,考生在报考的时候需要仔细了解录取规则和条件等信息,本文高考助手网小编整理了关于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的往年招生规则和录取条件等相关信息,可供参考!
一、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简介和师资力量
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前身为创建于1978年的河北省公安学校。1982年,学校搬迁至省会石家庄;1991年,河北省公安学校正式更名为河北省人民警察学校;1998年,河北省人民警察学校与河北科技大学采取联合办学形式,成立河北科技大学人民警察学院,并于1999年开始招收大专生;2003年4月28日,经省政府批准,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正式成立,河北公安教育的发展由此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隶属于河北省公安厅,是我省目前唯一一所高职专科公安院校,公办全日制教学,学制三年。作为河北公安教育的最高学府和河北公安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坚持**,坚持“依法治警,依法治校”的方针,坚持规模、质量、效益协调发展的工作思路,坚持严格的警务化管理模式,形成了自己的办学风格。建校27年来,在省政府、省公安厅、省教育厅和有关部门领导的关怀下,学院不断发展,为我省各级公安、政法机关培养了大批优秀专业人才,其中很多毕业生已成为各级公安、政法部门的领导和业务骨干民群众的安全做出了突出贡献。
二、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
(一)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二)录取时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考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和考察均合格的基础上,由学院按照省教育考试院确定的投档比例和投档成绩,在专科提前批采取分数优先的方法进行专业录取;同分条件下,物理科目组合比较物理成绩,历史科目组合比较历史成绩,再次同分的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对符合加分或降分投档政策的考生,我院予以承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