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环境工程学院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解读参考
高考每所大学的招生录取规则都是不同的,有的高校部分专业对考生需要特殊条件,考生在报考的时候需要仔细了解录取规则和条件等信息,本文高考助手网小编整理了关于河北环境工程学院的往年招生规则和录取条件等相关信息,可供参考!
一、河北环境工程学院简介和师资力量
河北环境工程学院坐落在气候宜人、环境优美的避暑圣地河北省秦皇岛市北戴河区,拥有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秦皇岛是河北省省辖市,中国首批沿海开放城市之一,北方重要的对外贸易口岸。位于华北地区、冀东北部、南临渤海、北依燕山、东接葫芦岛、西接唐山、北接承德,处于环渤海经济圈中心地带,是东北与华北两大经济区的结合部,拥有世界第一大能源输出港——秦皇岛港。秦皇岛曾获中国最美海滨城市、全国十佳生态文明城市、中国北方最宜居城市、中国最佳休闲城市、中国最具爱心城市、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等荣誉。秦皇岛曾协办北京亚运会和北京奥运会,是中国唯一协办过奥运会和亚运会的地级市。2017年获全国文明城市称号。2018年获得国家森林城市称号。
河北环境工程学院前身中国环境管理干部学院被社会誉为环保系统的“黄埔军校”、环保人才的“绿色摇篮”。学校是1981年经国家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一所以培养环境保护专业人才为主的高等学校,是我国最早开展生态环境教育的高校之一。2016年3月,学校经教育部批准正式升格为全日制普通应用型、技术技能型本科院校,是目前全国唯一一所以生态环境教育为办学特色的本科高校,是河北省人民政府和生态环境部共建高校,是中美应用技术教育“双百计划”首批试点高校,是中美产教融合+高水平应用型高校建设第三批建设高校。原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曲格平教授和中国气候变化事务特别代表、原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解振华先生曾先后兼任院长。建校39年来,学校在中国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发展的各个历史阶段都发挥了重要作用,办学历史见证了我国生态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历程。
二、河北环境工程学院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
(一)执行国家和各省市有关招生政策,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二)对符合优惠照顾条件投档的考生,将严格按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录取规定执行。
(三)学校依据“分数优先”原则安排进档考生专业志愿,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生源所在省份同分排序规则择优录取,如生源所在省份无同分排序规则,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择优录取。
我校艺术类专业均属美术类,执行各省份投档规则。专业成绩均采用生源省份相应的艺术统考(联考)成绩,要求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需达到生源所在省份相应科类、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时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对进档考生按各省份综合成绩[不使用综合成绩的省份按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若综合成绩相同,依次比较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文化总分(含政策加分)、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对进档考生按各省份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若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相同,依次比较文化总分(含政策加分)、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
我校体育类专业执行各省份投档规则。专业成绩均采用生源省份相应的体育统考(联考)成绩,考生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均需达到生源所在省相应科类、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对进档考生按各省份综合成绩[不使用综合成绩的省份按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若综合成绩相同,依次比较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文化总分(含政策加分)、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对进档考生按各省份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若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相同,依次比较文化总分(含政策加分)、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
(四)对于实行“院校+专业组”志愿方式的高考改革省份,学校将服从调剂的考生录取到同一专业组内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按以上原则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对于实行“专业(类)+院校”志愿方式的高考改革省份,当进档考生不能满足所报专业志愿录取条件时,不进行专业调剂,予以退档。
对于未实行高考改革的省份,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学校将服从调剂的考生录取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按以上原则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五)录取中不限制考生外语语种,但是学校仅开设英语课程。
(六)报考我校的考生身体健康标准参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对于环境工程、园林两个专业,色盲、色弱的考生不予录取。
(七)学校各专业录取男、女生比例不限。
(八)对于内蒙古自治区普通类考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体育类考生以专业考试成绩作为投档和录取的排序成绩,并按“专业志愿清”的规则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