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艺术传媒职业学院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解读参考
高考每所大学的招生录取规则都是不同的,有的高校部分专业对考生需要特殊条件,考生在报考的时候需要仔细了解录取规则和条件等信息,本文高考助手网小编整理了关于北京艺术传媒职业学院的往年招生规则和录取条件等相关信息,可供参考!
一、北京艺术传媒职业学院简介和师资力量
北京艺术传媒职业学院及其前身成立于1994年,是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具有独立颁发学历文凭资格,以艺术与传媒并列命名的综合性艺术传媒类民办普通高等学校。2013年12月2日,经北京市教委批文同意(京教函【2013】589号《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新圆明职业学院变更校名的批复》),学院更名为北京艺术传媒职业学院。
学院的校训是:以老庄为友,以孔孟为友,更以智慧为友。
学院的大学精神为:忠诚无私、坚韧不拔、创新创造。
二、北京艺术传媒职业学院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
第六条:按教育部的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录取分数线执行各省最低录取分数控制线。
第七条: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即根据考生志愿和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各专业和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
第八条:艺术类考生须参加本省统一组织的艺术专业统考(或联考),并取得合格证;文化课分数达到本省专科最低控制线,按文化课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九条: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招办的规定加分提档。
第十条:录取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一条:本校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