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警察学院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解读参考
高考每所大学的招生录取规则都是不同的,有的高校部分专业对考生需要特殊条件,考生在报考的时候需要仔细了解录取规则和条件等信息,本文高考助手网小编整理了关于北京警察学院的往年招生规则和录取条件等相关信息,可供参考!
一、北京警察学院简介和师资力量
北京警察学院(Beijing Police College),简称“北京警院”,坐落于北京市昌平区,是北京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是首都应用型警务人才培养基地、公安理论与实践研究基地、首都在职民警培训基地、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专车驾驶员培训基地、公安部外警培训基地和警务驾驶训练基地。
学院前身可追溯至1949年4月成立的北平市人民政府公安局公安学校,后历经调整与演进,于2006年经教育部批准,在北京人民警察学院基础上设立北京警察学院,开展全日制公安高等本科教育。
二、北京警察学院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
第二十一条 学院属提前录取院校,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学院录取安排在本、专科提前批次进行,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在后续批次被其他高校录取。录取通知书均以特快专递方式寄达考生,同时通过学院官方网站予以公布。
第二十二条 各专业选考科目:本科专业侦查学、治安学、涉外警务、公安管理学专业选考科目为“思想政治”;刑事科学技术、网络安全与执法、交通管理工程专业及方向选考科目为“物理、化学、生物”中任意一科。专科专业按照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总成绩进行录取,不涉及选考科目。
第二十三条 本、专科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不低于北京市高招办统一发布的本科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和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报考学院本科涉外警务专业的考生,高考英语成绩需达到90分以上(含);报考学院专科专业的考生,要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政治”和“信息技术”两门成绩须达到“合格”。
外语语种要求:学院只开设英语语种的外语公共课。
第二十四条 学院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对考生从高考分数、考察、面试、体检复查、体能测试、心理测试六个方面进行全面考察,择优录取。
分专业录取时坚持分数优先的原则,对于第一志愿所报专业均未能录取且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进档考生予以退档。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接收非一志愿考生。专业录取时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分。在投档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高的考生。选考“思想政治”科目专业组的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选考三科总成绩;选考“物理、化学、生物”任一科目专业组的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选考三科总成绩。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按投档分数从高到低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取额满。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另外,学院认可北京市当年招生工作规定中的照顾加分项目。
若第一次投档生源不足,剩余计划将进行征集志愿。征集志愿录取规则及确定专业方法与前一致。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1个月内,学院要对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和体检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学院将按照教育部、公安部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