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医科大学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解读参考
高考每所大学的招生录取规则都是不同的,有的高校部分专业对考生需要特殊条件,考生在报考的时候需要仔细了解录取规则和条件等信息,本文高考助手网小编整理了关于首都医科大学的往年招生规则和录取条件等相关信息,可供参考!
一、首都医科大学简介和师资力量
首都医科大学建校于1960年,是北京市重点高等院校,是北京市政府、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教育部共建院校。已故著名泌尿外科专家、两院院士、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吴阶平教授为首任校长。现任党委书记为呼文亮研究员,校长为我国著名分子神经生物学家饶毅教授。
学校校本部设有11个学院、1个研究中心和1所附属卫生学校,包括基础医学院、药学院、公共卫生学院、护理学院、生物医学工程学院、中医药学院、医学人文学院、全科医学与继续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国际学院、燕京医学院,脑重大疾病研究中心,附属卫生学校。学校现有21所临床医学院(其中19所为附属医院),包括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第一临床医学院)、附属北京友谊医院(第二临床医学院)、附属北京朝阳医院(第三临床医学院)、附属北京同仁医院(第四临床医学院)、附属北京天坛医院(第五临床医学院)、附属北京安贞医院(第六临床医学院)、附属复兴医院(第八临床医学院)、附属北京佑安医院(第九临床医学院)、附属北京胸科医院(第十临床医学院)、首都医科大学三博脑科医院(第十一临床医学院)、附属北京地坛医院(第十二临床医学院)、附属北京儿童医院(儿科医学院)、附属北京口腔医院(口腔医学院)、附属北京安定医院(精神卫生学院)、附属北京妇产医院(妇产医学院)、附属北京中医医院(中医药临床医学院)、附属北京世纪坛医院(肿瘤医学院)、附属北京康复医院(北京康复医学院)、附属北京潞河医院(潞河临床医学院)、中国康复研究中心(康复医学院)、中日友好医院(中日友好临床医学院),以及预防医学教学基地(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学校还设有39个临床专科学院、专科学系,35个临床诊疗与研究中心。
二、首都医科大学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
第十三条 学校在招生录取过程中根据生源的具体情况确定提档比例,调阅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公布招生计划的120%。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生源情况,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105%。
第十四条 录取原则:
1.录取时,进档考生以高考实考分和专业志愿为录取依据,采取分数优先的方法确定专业,不设专业级差。在实考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志愿在前者。分数志愿均相同且专业计划余额不足时,优先录取有政策性加分的考生;在政策性加分相同的情况下,将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和综合科目成绩或选考三科总成绩,对单科成绩高者进行录取。
2.对高考成绩达到学校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符合录取条件,但未达到所填报专业的录取分数的考生,凡服从专业调剂者将被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3.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
4.对于北京市、天津市、浙江省、山东省、湖南省、湖北省、河北省、福建省、辽宁省和江苏省 考生,我校各专业要求的选考科目详见各省考试院网站和我校招生信息网。
第十五条 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条件:
1.语种要求:鉴于我校教学过程中有中英文双语教学,建议非英语语种的考生不要报考我校,凡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入学后须改学英语。“5+3”一体化和“首医阶平班”部分专业课程英文授课,原则上非英语语种的考生不要报考。
2.体检要求:学校在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育厅〔2010〕2号)的前提下,从医学人才培养和就业的特殊要求考虑,从对考生负责、维护考生利益的原则出发,再次强调对考生身体状况的特殊要求,并做补充说明。
(1)各专业对考生视力的要求是:眼睛的近视矫正视力不低于4.8,各眼矫正视力镜片度数不超过800度,无色盲、色弱,无斜视、弱视;
(2)各专业对考生听力的要求是:双耳听力范围均不低于3米;
(3)对于嗅觉迟钝、口吃者不予录取;
(4)口腔医学专业不招收左利(即左撇子)的考生;
(5)肝功能异常者不要报考医学类专业;
(6)考虑到医疗卫生服务的特殊性,学校明确提出,不鼓励躯干或肢体残疾考生报考我校医学类专业,否则将无法完成学业。
对于新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将以入学后的体检复查为准,对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3.护理学和助产学专业的要求:护理学和助产学专业招收女生和有专业志愿的男生;鉴于护理和助产行业的特殊性,对报考护理学和助产学专业的考生要适当考虑身高,身高不能低于1.55米。
4.北京郊区定向生的要求:在北京地区招收本科临床医学、预防医学专业郊区定向班,在本科提前批录取,面向定向单位所在区户籍的考生,不能跨区报考,只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有专业志愿的考生。教学过程在燕京医学院进行。录取后考生必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与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方可办理新生入学手续。考生毕业后由定向单位安排就业。
5.北京急救中心定向生的要求:在北京地区招收的本科临床医学专业(北京急救中心定向),在本科提前批录取,面向北京市户籍的考生,只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有专业志愿的考生,教学过程在燕京医学院进行。录取后考生必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与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方可办理新生入学手续。考生毕业后在定向单位就业。
6.内地高中班的要求:学校招收的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录取工作在教育部内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按照“统一考试、统一阅卷、单独划线、单独招生”的办法和要求进行录取,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医学检验技术和医学影像技术专业在燕京医学院学习培养,住顺义校区;其他专业在校本部培养。
7.新疆民族预科班的要求:学校招收新疆民族预科生,招生类别为“民考汉”,考生录取后预科学习1年,预科考试成绩合格后,按录取专业转入我校学习。
第十六条 根据《首都医科大学关于印发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的通知》(首医大校字[2019]118号)文件精神,符合条件的2021级新生可提出校内转专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