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解读参考
高考每所大学的招生录取规则都是不同的,有的高校部分专业对考生需要特殊条件,考生在报考的时候需要仔细了解录取规则和条件等信息,本文高考助手网小编整理了关于北京石油化工学院的往年招生规则和录取条件等相关信息,可供参考!
一、北京石油化工学院简介和师资力量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创建于1978年,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理、管、经、文多学科相互渗透,具有鲜明工程实践特色的普通高等学校。学校由北京化工学院二分院、北京石油化工专科学校发展而来,1992年更为现名,2000年由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划转北京市管理,先后与北京化工大学、北京工业大学等高校全过程联合培养研究生,2011年依托“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成为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2018年获批北京市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学校秉承“崇尚实践、知行并重”的办学理念,坚守“团结、勤奋、求实、创新”的校风,传承实践育人的办学特色,全力打造******首善之区工程师摇篮,建设特色鲜明高水平应用型大学。
二、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
第十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及各省(区、市)的招生录取相关制度进行,由学校和省级招办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实施录取。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全部在网上进行,按照各省(区、市)规定的投档规则接收考生电子档案。学校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计划进行录取,参照各省(区、市)的生源情况和投档规则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05%。
第十二条 学校在提档和确定专业时,均承认教育部及各省(区、市)对于特殊考生的加分政策。
第十三条 学校调档后,采用分数优先原则确定录取专业,即按照考生高考总分(含政策性加分,以下同)、生源省份考试院同分投档的排序规则排队,由高到低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确定录取专业,不设专业级差。对进档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一般不退档,如考生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按高考总分由高到低排队调剂到招生计划未满专业;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 总分同等条件下的考生,我校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等科目成绩,录取单科成绩高者。
第十五条 新疆内地高中班民考汉考生按录取专业入校学习。实行高考新方案的个别省市录取规则参见附注。
第十六条 学校各专业录取时不限定男女比例,对应届生和往届生同等对待。新生入学后公共外语统一为大学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入学后公共外语需改为英语。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具体体检受限项请参考学校招生信息网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