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师范学院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解读参考
高考每所大学的招生录取规则都是不同的,有的高校部分专业对考生需要特殊条件,考生在报考的时候需要仔细了解录取规则和条件等信息,本文高考助手网小编整理了关于长江师范学院的往年招生规则和录取条件等相关信息,可供参考!
一、长江师范学院简介和师资力量
长江师范学院(Yangtze Normal University)始建于1931年,学校位于重庆市涪陵区,是重庆市“一圈两翼”战略支点上唯一一所本科院校,CDIO工程教育联盟成员单位。2001年,涪陵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前身为成立于1931年的涪陵县立乡村师范学校)和涪陵教育学院合并升格为涪陵师范学院,2006年9月,学校更名为长江师范学院。
学校开设21个二级教学单位,设有53个本科专业, 涵盖十大学科门类,形成了以文学、理学为基础,教育学、经济学、管理学、工学、艺术学等为主干,多学科相互融合、协调发展、优势互补的学科专业架构。建有实验实训教学中心12个,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个,校外实践教学基地290个。图书馆总建筑面积3.5万平方米,馆藏纸质文献图书和报刊总量169.79万册,订购和自建中外文数据库33个,可提供读者使用数据库63个,数字资源容量达48TB。
二、长江师范学院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
1.学校严格按照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招生政策、录取规定执行。认可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考生加分、降分政策及投档规则。
2.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需在满足选考科目要求前提下填报相关专业志愿,招生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要求以重庆市教委审核、教育部分发、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也可通过我校招生信息网进行查询。
3.专业录取规则
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安排专业。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时,对有专业调剂志愿的考生,调剂至录取未满额的专业;无专业调剂志愿的考生,则予以退档。
4.同分排序规则:首先遵循生源省平行志愿批次投档同分排序规则,其次依次比较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
5.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
报考艺术、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须按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参加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录取规则按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执行。如果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需要学校自行设置录取规则,则我校录取规则为:对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符合条件的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对美术类、音乐类、舞蹈类、体育类专业符合条件的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6. 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7. 同批次投档结束后,如仍有部分专业计划未能录满,则按当地招生主管部门相关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