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移通学院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解读参考
高考每所大学的招生录取规则都是不同的,有的高校部分专业对考生需要特殊条件,考生在报考的时候需要仔细了解录取规则和条件等信息,本文高考助手网小编整理了关于重庆移通学院的往年招生规则和录取条件等相关信息,可供参考!
一、重庆移通学院简介和师资力量
重庆移通学院(原重庆邮电大学移通学院)成立于2000年,是一所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重庆市教委主管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面向全国招生。
学校在合川、綦江两地办学,校园依山傍水,环境优美,交通便捷。学校建有标准化实验室、现代化大剧院、高规格图书馆、万画影城、风雨操场、室内恒温游泳馆等一流设施设备,目前占地面积2131余亩。现在校学生24000余人,专任教师近1200人。现有通信与物联网工程学院、智能工程学院、大数据与软件学院、淬炼商学院、远景学院、中德应用技术学院、艺术传媒学院、外国语学院、数字经济与信息管理学院、信息安全学院等10个二级学院,爱莲书院、花果书院、别都书院、南湖书院、天渠书院、綦河书院等12个书院,思政教学部、通识教学部等 4个教学部,以及完满教育委员会、创意写作学院、双体系卓越人才教育基地、钓鱼城科幻中心、钓鱼城研究院、德国研究院等多个特色部门。学校共开设通信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轨道交通与信号控制、财务管理、工程管理、广播电视编导等36个本科专业,通信技术、工商企业管理等4个专科专业,形成了以工学为主,管理学、艺术学等多学科交叉融合协调发展的专业体系。
二、重庆移通学院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
第八条 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须参加高考,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九条 普通类考生录取规则: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执行,基本原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未录取满的专业,将依次从后续志愿中择优录取。
第十条 艺术类考生录取规则:艺术类专业按照各省(市、自治区)考试院规定批次录取,我校未组织艺术校考,专业成绩认定各省相关科类的统考(联考)成绩。在文化、专业成绩均上线的前提下,按照综合总分从高到低录取,综合总分相同情况下,再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综合总分计算方式如下:
(1)编导类专业:
内蒙古综合总分=文化成绩×40%+统考成绩×60%
其他省份综合总分=文化成绩+专业成绩
(2)美术类专业:
重庆综合总分=文化成绩/750×300×30%+专业成绩×70%
内蒙古综合总分=文化成绩×40%+统考成绩×60%
河北综合成绩=文化成绩×0.3+(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7,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
湖南综合成绩=文化成绩×30%+专业统考成绩×70%,最终结果保留1位小数。
其他省份综合总分=文化成绩+专业成绩。
第十一条 在录取专业时,按照投档成绩优先的原则,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按语文、数学两门科目分数之和从高到低再次排序。各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也无专业级差要求,外语语种不限,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
第十二条 我校认可所在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分或降分。
第十三条 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第十四条 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但一经录取进校后各专业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课。
第十五条 内蒙古录取规则:采取“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选考科目应与当地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我校专业选科要求符合,学校录取按照生源所在地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上海、天津、海南、江苏、福建、湖南、湖北、广东考生只能在同一个院校专业组内进行调剂。
综合改革省份考生总分相同,不同选考组合的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先按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分数之和从高到低再次排序,若成绩仍相同时,再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
第十七条 具体录取规则按教育部以及各省(市、自治区)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