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音乐学院奖学金标准助学金评定标准,一般多少钱什么时候发
每所大学都有奖学金、助学金以及国家励志奖学金等设置,各项都有自己的评定标准和金额,本文高考助手网小编带你一起来了解沈阳音乐学院的奖学金和助学金设置的相关知识点。
一、沈阳音乐学院奖学金标准助学金评定标准及多少钱
沈阳音乐学院奖学金设置情况
沈阳音乐学院本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全国共奖励6万人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约占全部在校生的3-3.3% |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一等4400元;二等2750元 | 在校生20% (一等5%;二等15%) | ||
国家助学贷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无限制 | ||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师范生公费教育 | 在校期间不用缴纳学费、住宿费,还可获得生活费补助 | 根据招生计划确定 | ||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 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 |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布等情况确定,全国共资助约20万人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省政府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全省每年奖励1500名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 发放生活用品 | 一次性发放生活用品100元/人 | 无限制 |
特别困难家访慰问金 | 500元/人 | 无限制 | ||
校内奖学金 | 学业奖学金 | 每年:一等3000元;二等2500元;三等1500元 | 一等5%,二等10%,三等10% | |
励志奖学金 | 金额为所得奖项的20% | 无限制 | ||
荣誉奖学金 | 国家级专业比赛一等奖:5000元/年(项);二等奖:3500元/年(项);三等奖:2000元/年(项)。 省级专业比赛一等奖:1000元/年(项); 二等奖:800元/年(项);三等奖:500元/年(项)。 代表学校参加市级以上大学生体育比赛,成绩在前8名以内或打破学校单项记录者,奖励金额为500元/年(项)。 | 无限制 | ||
创新创业奖学金 | 国家级一等奖:10000元/年(项);二等奖:5000元/年(项);三等奖:2000元/年(项);优秀奖:1000元/年(项)。 省部级一等奖:5000元/年(项);二等奖:2000元/年(项);三等奖:500元/年(项);优秀奖:200元/年(项)。 院、市级一等奖:1000元/年(项);二等奖:500元/年(项);三等奖:200元/年(项)。 | 无限制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每月800元; 临时岗位:每小时20元 | 约占全院特困生的5%-8% | ||
学费减免 | 减免学费8000—14000元 住宿费800-1200元 | 无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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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沈阳音乐学院介绍
沈阳音乐学院的前身是1938年由毛泽东、周恩来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在延安倡导成立的鲁迅艺术学院,是中国共产党创办的第一所高等艺术学院,毛泽东亲笔题写了“紧张、严肃、刻苦、虚心”的校训。抗日战争胜利后,学院由延安迁至东北,1949年更名为东北鲁迅文艺学院。1953年在东北鲁迅文艺学院音乐部的基础上,成立了东北音乐专科学校,1958年更名为沈阳音乐学院。
建校以来,学院始终以繁荣民族音乐文化、服务人民为己任,在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革命、改革开放和**各个不同历史阶段均做出了突出贡献。学院为国家培养了数以万计的音乐、舞蹈人才,创作了《黄河大合唱》《革命人永远是年轻》《我们走在大路上》《我和我的祖国》等大批极富社会影响力的音乐作品,为我国的文化事业和高等艺术教育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经过几代沈音人的共同努力,学院不断发展壮大,在学科建设与专业发展、教育教学改革与管理、人才培养与师资队伍建设、科学研究与艺术实践等方面均取得长足的进步和发展。
学院现有三好校区、长青校区、桃仙校区、大连校区4个校区。学院以本科与研究生教育为主体,同时设有附属中等音乐学校和附属中等舞蹈学校。拥有艺术学门类中的艺术学理论类、音乐与舞蹈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设计学类本科专业 17个,其中音乐表演和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学院拥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予的艺术学理论、音乐与舞蹈学两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首批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艺术硕士(MFA)学位授予权。2016年,学院被辽宁省人民政府确定为辽宁省一流大学重点建设高校,“音乐与舞蹈学”为辽宁省一流建设学科。 2019年我院被省政府确定为辽宁省高等学校“双一流”学科建设13所重点支持高校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