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异地高考报名政策汇总
目前,全国超过多半的省份已经发布了2018年高考报名工作通知,并有部分省份已经启动了2018年高考报名工作,针对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参加高考,小编整理了各省2018年异地高考报名政策,仅供参考。
内蒙古
2018年内蒙古高考报名2017年12月1日9:00至2017年12月12日18:00。符合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区外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区参加中考和高考工作的意见》(内教办字〔2013〕25号,以下简称25号文件)相关规定的区外务工人员(含其他非我区户籍就业人员,下同)随迁子女和户籍从区外迁入我区的考生,参加了我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开考的全部科目考试,且满足以下对应条件可以报名参加本科录取。
1.区外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除符合25号文件规定的参加2015年中考条件外,截至2018年9月1日,还须符合以下3个条件:一是2015年被区内高中录取;二是本人具有我区高中阶段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学籍且连续就读满3年;三是家长在我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且连续居住、有合法职业且纳税(或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均满3年。
2.户籍从区外迁入我区的考生,截至2018年9月1日,须符合以下3个条件:一是本人具有我区高中阶段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学籍且连续就读满3年;二是本人取得我区户籍满3年;三是家长在我区有合法稳定住所且连续居住、有合法职业且纳税(或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均满3年。
不符合参加本科录取条件的考生,可以报考专科。在网上预报名时须选择“只报考专科”,在现场确认时,签订《内蒙古自治区高考报考高职(专科)承诺书》。
宁夏
2018年宁夏高考报名2017年12月1日-5日,非宁夏户籍流动人员子女可以在我区报名参加2018年普通高考。不具有宁夏户口的流动人员子女考生,必须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申请报名,取得网上报名所需的考生号,办理网上报名手续。
非宁夏户籍流动人员子女考生父亲或者母亲在宁夏具有连续6年以上合法稳定职业,在宁夏连续居住6年以上、有合法稳定住所,在宁夏累计缴纳3年以上社会保险参保费,考生本人在宁夏初中和高中学校连续就读满6年,具有宁夏高中阶段学籍和宁夏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可以在我区报名参加普通高考,允许报考区内所有普通高等学校以及第二批、第三批录取的区外本科院校和第四批录取的区外高职(专科)院校或者专业。
非宁夏户籍流动人员子女考生父亲或者母亲在宁夏具有满3年不满6年的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在宁夏累计缴纳3年以上社会保险费,考生本人在宁夏高中学校连续就读满3年、具有宁夏高中阶段学籍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完整的高中就读档案,可以在我区报名参加普通高考,允许报考第三批录取的区内外本科院校和第四批录取的区内外高职(专科)院校或专业。
浙江
外省籍随迁子女:除符合上述我省户籍人员须符合的报考条件外,还须符合《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4部门<关于做好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12]160号)规定条件。注意,随迁子女不得在“流入”和“流出”两地同时参加高考报名。
陕西
申请在陕报名参加高考的随迁子女,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3.截至高考当年,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陕连续学籍满3年,即从第一学年开始,在我省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注册学籍并连续就读3年,按规定完成学业并可获得陕西省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
4.截至高考当年8月31日,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持陕西省居住证3年以上(指所持陕西省居住证有效年限累计3年以上〔含3年〕);
5.截至高考当年8月31日,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按照国家规定在陕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3年以上(含3年)。
安徽
2018年各省异地高考报名政策汇总;高考;2018高考异地高考;异地高考报名;报考报名政策
湖北
外省户籍考生。符合下列条件的外省户籍进城务工及其他就业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可在我省申请报名。
1.具有我省普通高中学籍或中职学籍,并按教学计划在我省完成三年的学习;
2.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在我省现居住地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山东
非山东省户籍的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含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具有山东省高中段学校学籍及完整学习经历,并合格毕业(完整学习经历指截止到2018年9月具有我省高中段学校3年完整学习经历)。
四川
四川省2018年高考报名工作于2017年11月1日-6日进行。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及现场信息确认的方式,所有考生(包括统考生、保送生、少年班考生、特殊教育单招生、高水平运动队单考生以及其他各类单独考试考生)均须在常住户口所在的县(市、区)报名。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符合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厅等部门四川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2〕77号)规定的报名条件的,即:凡父母在我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含租赁),在父母就业和居住地具有高中阶段学籍和3年完整学习经历且符合普通高考其他报名条件的,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县(市、区)报名。
不符合在外省参加高考及录取条件的四川籍人员,应回户籍所在地报名考试。
北京
进城务工人员及其随迁子女符合下列各项条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以申请在京参加高等职业学校招生考试。
1、进城务工人员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北京市居住登记卡、居住证或工作居住证;
2、进城务工人员在京有合法稳定住所;
3、进城务工人员在京有合法稳定职业已满6年;
4、进城务工人员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已满6年(不含补缴);
5、随迁子女具有本市学籍且已在京连续就读高中阶段教育3年学习年限。
据了解,报名包括随迁子女考生网上提交申请信息、报名资格现场确认和网上填报报名信息并缴费三个阶段。
1、2017年10月11日08:00至14日20:00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考生网上提交申请信息;
2、2017年11月5日前随迁子女考生须将其父母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交报名单位进行初审;
3、2017年11月17日08:00至20日20:00通过资格审核的随迁子女考生网上填报报名信息并缴费,缴费成功后按区招办规定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报名资格确认。
新疆
近日,新疆发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规定》,规定要求,参加新疆2018年普通高考及提前单独招生的考生,均须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高考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关于外来务工随迁子女报名参加高考的政策如下:
1.来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初三年级及普通高中阶段在疆连续实质性就读四年并有四年完整学籍,有连续三年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有新疆初中毕业证书和中考成绩,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疆有合法职业及四年居住证,有在疆社保缴费记录或纳税证明。允许其报考区内外高职(专科)院校(专业)。
2.来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初中二、三年级及普通高中阶段在疆连续实质性就读五年并有五年完整学籍,有连续三年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有新疆初中毕业证书和中考成绩,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疆有合法职业及五年居住证,有在疆社保缴费记录或纳税证明。允许其报考区内本科院校(专业)和区内外高职(专科)院校(专业)。
3.来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初中及普通高中阶段在疆连续实质性就读六年并有六年完整学籍,有连续三年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有新疆初中毕业证书和中考成绩,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疆有合法职业及六年居住证,有在疆社保缴费记录或纳税证明。允许其报考区内外本专科院校(专业)。
贵州
贵州2018高考报名将于11月1日至15日进行,符合贵州省外来人员随迁子女报考普通高等学校暂行规定报考条件的,可以申请参加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规定详细如下: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在贵州省参加高考:
(一)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取得初中毕业证书,高中阶段在我省连续就读三年,有我省高中阶段三年完整学籍。考生高考报名前,其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居住,有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职业,持有我省居住证(或暂住证)和在我省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均在三年以上(含三年)。
(二)考生父亲(或母亲)系经我省县级以上(含县级)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按程序调入我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考生户籍在高考报名前迁入我省,高中阶段在我省就读,有我省高中阶段学籍。
(三)考生父亲(或母亲)系高级职称或者博士学位的专业技术人才,经我省县级以上(含县级)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同意,引进到我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考生户籍在高考报名前迁入我省,高中阶段在我省就读,有我省高中阶段学籍。
(四)考生父亲(或母亲)系经我省市(州)级以上(含市、州)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引进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在我省连续工作二年以上(含二年),考生户籍在高考报名前迁入我省,高中阶段在我省连续就读二年以上(含二年),有我省高中阶段二年学籍。
(五)考生父亲(或母亲)系由部队转业(复员)安置到我省,考生和父亲(或母亲)户籍迁入我省,在我省高中学校就读,有我省高中阶段学籍。
(六)考生父亲(或母亲)按程序调入我省国有企业工作,
考生和父亲(或母亲)户籍迁入我省,高中阶段在我省就读,有我省高中阶段学籍。
(七)考生和父亲(或母亲)在我省有常住户籍,考生高中阶段在我省连续就读三年,有我省高中阶段三年完整学籍。
(八)考生本人户籍迁入我省六年以上(含六年),有我省初中阶段三年完整学籍、高中阶段三年完整学籍。
湖南
湖南2018年高考报名将于11月1日-10日进行,其中异地高考报名政策如下:
(一)有湖南省户籍的考生要符合下列3个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二)外省户籍的考生,属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必须符合上述条件1-3,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普通高中应届、往届毕业生还需要符合条件:自高中一年级起在流入地普通高中学校就读,取得就读学校学籍,并参加了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父母在当地居住(含就业状况信息、房产证或租赁合同等)1年期以上。
中等职业学校(包括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普通中专(含中师)、成人中专、技工学校)的外省户籍毕业生还要符合“在我省中等职业学校连续就读2年以上(含2年),并具有就读学校学籍”的条件。
四川
四川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网上报名工作将于2017年11月1日至6日进行。关于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异地高考报名政策如下:
凡父母在四川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含租赁),在父母就业和居住地具有高中阶段学籍和3年完整学习经历且符合普通高考其他报名条件的随迁子女,可在就读地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申请参加普通高考的随迁子女,应在2017年10月31日前,向就读中学所在的县级招考办申请,提供房产证或县级公安机关出具的父母暂(居)住证明和有关单位出具的父母合法稳定职业证明,提供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在当地就读年限和取得学籍的证明。经审查,符合条件者准予报名。
不符合在外省参加高考及录取条件的四川籍人员,应回户籍所在地报名考试。
江苏
江苏省2018年高考报名将于11月1日-4日进行,报名信息确认的截止时间为11月7日。其中关于随迁子女异地高考报名政策如下:
非我省户籍的来苏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申请在我省参加高考的,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我省取得普通高中学籍并有完整的普通高中学习经历;
(2)其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山西
报名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且户籍在我省的公民,可以申请报名:
①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②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同等学力者,由本人写出说明,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
③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2、外省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高考报名条件,除须符合第1条外,还须符合《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关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普通高考有关事项的通知》(晋招考高〔2013〕15号)文件规定。
辽宁
辽宁高考报名10月26日已经开始,其中异地高考政策如下:
从省外迁入辽宁省的考生在我省参加普通高考报名,在具备基本报名资格的同时,还须符合以下要求:
1.单人户口考生(含和非直系亲属户口在一起的考生):要求在辽宁省的户籍满三年(截止到报名开始之日)、辽宁省高中学籍为三年(截止到高中毕业),往届生须具有辽宁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
2.全家户口考生(含和父亲或母亲一方户口在一起的考生):要求截止到报名开始之日有辽宁省户籍,且截止到报名开始之日辽宁省普通高中学籍满一年(往届生须具有辽宁省普通高中毕业证书)。
来辽宁省务工的外省户籍人员的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考生)在我省参加普通高考报名,在具备基本报名资格的同时,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在我省高中阶段有三年学籍,并有完整学习经历(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初始注册学籍)。
2.父母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江西
江西高考报名将于11月11日-17日进行,其中关于随迁子女异地高考的报名政策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有本省户籍且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二)外省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符合第(一)条所列条件,且取得江西省高中阶段学籍并具有一年以上(截至2017年9月)学习经历的可申请报名。
同时江西教育考试院提示广大考生,外省户籍考生如不符合我省高考报名条件的,须及时关注户籍所在省级教育考试机构有关高考报名信息并在规定时间返回户籍所在省(区、市)参加高考报名;在外省就读的我省户籍考生,如不符合就读地随迁子女高考报名条件,须在规定时间内回户籍所在县(区)招考办办理高考报名手续。
甘肃
近日,甘肃发布关于做好《关于做好2018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所有参加2018年普通高考的考生(包括普通文理科类、艺术类、体育类、保送生、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中职生、高职院校单独测试及综合评价录取、职教师资、残障生、少年班等),均须参加普通高考报名并采集相关信息。其中关于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异地高考的政策规定如下: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我省普通高考按照《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甘教厅[2012]216号)执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具有我省高中连续三年完整学籍并实际就读的,可在我省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符合条件的,非我省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学籍所在地的县(区)招生办报名。除了填写《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外,还须填写《非甘肃省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资格审查表》。
黑龙江
从黑龙江教育考试院获悉,黑龙江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从2017年10月16日9时开始,2017年10月31日10时截止。考生网上填报基本信息、网上缴费结束后应携带相关材料按县(市、区)招考办规定的时间及地点进行确认。全省考生现场资格审查及信息确认从2017年10月18日开始,2017年11月16日17时截止。
据了解,非黑龙江省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高考报名,须具有我省高中学籍且高级中学阶段在我省连续实际就读3年以上(不含往届生),父母在我省有合法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其随迁子女如上一年度在我省参加过高考未被录取的,仍可在我省就地报名参加高考。户籍为我省久居但为外省学籍的应届考生,凭应届毕业证明信原件、外省省级学业水平考试(或高中会考)管理机构提供的成绩证明材料和就读学校提供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申请报名。
辽宁
辽宁高考报名10月26日已经开始,其中异地高考政策如下:
从省外迁入辽宁省的考生在我省参加普通高考报名,在具备基本报名资格的同时,还须符合以下要求:
1.单人户口考生(含和非直系亲属户口在一起的考生):要求在辽宁省的户籍满三年(截止到报名开始之日)、辽宁省高中学籍为三年(截止到高中毕业),往届生须具有辽宁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
2.全家户口考生(含和父亲或母亲一方户口在一起的考生):要求截止到报名开始之日有辽宁省户籍,且截止到报名开始之日辽宁省普通高中学籍满一年(往届生须具有辽宁省普通高中毕业证书)。
来辽宁省务工的外省户籍人员的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考生)在我省参加普通高考报名,在具备基本报名资格的同时,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在我省高中阶段有三年学籍,并有完整学习经历(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初始注册学籍)。
2.父母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福建
新福建户籍考生要同时满足三个条件
对跨省转入的原外省户籍高中阶段学生,报名参加2018年普通高考的,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才能在闽报名普通高考:(1)户籍迁入我省须满1年及以上(从2017年7月1日起,下同);(2)学籍转入我省高中阶段学校且实际就读均满1学年及以上;(3)家长具有我省合法稳定职业、稳定住所、连续社保缴纳均满1年及以上的。要注意的是,三项同时满足才行,即三个条件为充分且必要条件(下同)。
报名参加2019年普通高考的,其户籍迁入我省须满2年及以上,学籍转入我省高中阶段学校且实际就读均满2学年及以上,家长具有我省合法稳定职业、稳定住所,连续社保缴纳均满2年及以上的,方可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
2020年及以后,其户籍迁入我省须满3年及以上,学籍转入我省高中阶段学校且实际就读均满3学年及以上,家长具有我省合法稳定职业、稳定住所,连续社保缴纳均满3年及以上的,方可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
因公调动(含军人调动)、地方人才引进人员及其子女的户籍迁入我省、其子女学籍转入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后,其子女即可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
广西
报名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统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
4.出生后首次户口登记在我区,且高考报名时户口仍在我区。
满足上述1-3点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外省户籍学籍迁入人员(以下简称外来人员),如果符合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外省户籍学籍迁入人员在广西参加升学考试意见的通知》(桂政办发〔2012〕330号),以及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厅《关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外省户籍学籍迁入人员在广西参加普通高考的实施细则》(桂招考委〔2013〕32号)的有关规定,可以在我区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统考。桂政办发〔2012〕330号和桂招考委〔2013〕32号文中“外来人员随父亲或母亲军转安置、工作调动(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员工作调动)等正常迁入广西的,不受学籍、户籍条件的限制,可在广西参加普通高考”,特指不受学籍、户籍迁入的年限限制,但在高考报名时考生的学籍、户籍必须已迁入我区。
青海
青海报考资格条件审查更加明确具体。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1)由于在新一轮高考改革中全国大部分省市合并了本科录取批次等原因,从2018年起我省普通高考限报条件中,将正式取消按照考生原籍分数线选报省内院校的规定。(2)进一步明确了央企从省外调入人员子女在青参加高考条件,规定央企调入青海工作人员子女在青参加高考,必须是考生父母亲一方和考生本人户籍迁入青海满三年(计算截止时间为高考当年6月1日前),且考生在省内高中实际就读和具有青海学籍与考籍,参加高考当年其父母一方仍在青海任职服务。(3)明确了驻青部队官兵子女在青参加高考的具体条件,即驻青部队官兵子女在高一年级上学期12月31日前将户籍迁入青海的可以在青参加高考和办理省外借读手续;高二年级上学期12月31日前将户籍迁入青海的必须在青实际就读高二、高考助手,方可在青参加高考;高二年级上学期12月31日之后将户籍迁入的驻青部队官兵子女不得在青参加高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