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高考网上录取工作开始预计7月30日完成
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通过官微发布消息,2018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继续实行“动态排名、精确定位”网报志愿模式,网上录取工作于7月2日全面展开,预计7月30日完成。
据了解,2018年高考网上录取共分为八个阶段:即本科提前A、本科提前B、本科一批、本科一批B、本科二批、本科二批B、专科提前和高职高专。网报志愿办法,按照《2018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实施办法》执行。
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提醒考生,网报志愿应注意以下事项:
不得使用外挂软件填报志愿,凡使用外挂软件填报志愿的,使用一次停报5分钟,停报期间不能登录填报志愿系统。
考生和家长需密切关注网上填报志愿的时间安排,不要错过网上填报志愿。填报志愿期间,如果院校调整招生计划、投档比例或修改相关专业要求等,将在填报志愿系统和“2018高考填报志愿专栏”中公布,且视为已告知考生。
考生网上填报志愿时要注意查看《2018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或网上公布的招生计划,以及高校招生章程,其中的招生专业要求、录取规则是考生除排名信息外要注意的两个重要参考依据。考生在整体考虑排名情况、院校录取规则、招生专业要求条件是否满足的基础上,综合判断能否被录取。
院校招生章程可通过教育部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指定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查阅,或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2018高考填报志愿专栏”,点击相应高校招生计划中的招生章程链接,查看其招生章程。
考生须自己填报志愿,不得委托他人或中介机构代为填报,也不得代替他人填报。
考生要妥善保管自己的考生号和密码等个人信息,以防止密码泄露造成损失、引起纠纷。考生忘记密码,需本人持《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到旗县招生考试机构或通过高考报名时所绑定的手机重置密码。考生在填报志愿前也可以通过考生服务平台修改自己的密码。考生因自身原因而导致密码泄露,造成填报了非本人意愿的志愿,后果由本人自负;填报志愿结束后,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放弃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