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高考志愿怎么录取及各批次录取时间安排表
新疆高考录取流程是如何的呢?一般高考录取流程都会分为8个步骤。1.模拟投档,每批次正式投档之前,省级招办按照高校确定的投档比例进行模拟投档。2.确定投档比例,模拟投档后省级招办及时向高校报送生源分数段分布情况,高校根据模拟结果决定是否追加计划,是否调整投档比例。3.正式投档,省级招办按照高校调档的要求和考生填报的志愿,将符合高校调档条件的考生的电子档案在网上投递给高校。平行志愿按考生成绩从高到低只进行一次投档。4.阅档,招生高校在规定时间内从网上下载考生的电子档案数据进行审阅,审阅内容包阅括考生的成绩、专业志愿、是否服从调剂选项、体检表以及诚信记录等。5.预录取,招生高校按照相关规定和招生章程等,将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进行预录取,并将预录取和退档的结果上传至省级招办。6.录取检查,省级招办对高校欲退档考生的情况进行审核,如无异议,则录取结束。7.打印录取名单,省级招办根据招生高校的录取结果打印录取新生名册,加盖省级招办录取专用章后寄送招生高校。8.填发录取通知书,招生院校根据录取考生名册填写录取通知书,加盖该校公章后连同入学报到须知、资助政策办法等相关材料一并寄送被录取考生。那么2019年新疆高考各批次录取流程是如何的呢?本文高考助手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关于新疆高考录取日程安排表。由于2019年新疆高考录取日程在本文发布之前暂未公布,下面是小编为你整理的2018年新疆高考录取日程安排表的知识,仅供参考!
自治区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注重内涵发展,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进一步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平稳有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录取形式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和自治区招生委员会领导下,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以下简称“新疆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全部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各高校应在校内采取远程异地录取方式开展录取工作。录取期间,高校须与新疆教育考试院保持通讯联络畅通。新疆教育考试院派专人作为录检联络员(每批次录取前在录取系统中公布各高校对应的录检联络员名单及联络方式), 负责与高校进行工作联系,及时督促高校下载和上传数据,传达高校的有关要求,为高校办理有关手续等。
二、录取工作安排
录取工作从7月5日开始,8月27日结束。录取分本科提前批次,贫困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一批次,自主选拔录取批次(设在本科一批次前),本科一批次,贫困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二批次,本科二批次,高职(专科)提前批次,高职(专科)批次共8个批次进行。各批次录取工作安排如下:
1、本科提前批次:军警公安类、艺术类、体育类和其它提前单独录取的本科高校(专业)。其中,除“军警公安类”与“其它提前单独录取的本科高校”可以兼报外,其余各类之间不能兼报。设4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报考体育类的考生必须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体育专业测试;报考军警公安类的考生须参加专门组织的政审、体检和面试。
艺术类本科划分A、B段。艺术类A段为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类高校和其他未在我区安排分省艺术类招生计划的高校(专业),可填报一个志愿;B段为其他艺术类本科高校及专业,可填报3个志愿。报考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类高校和其他未在我区安排分省艺术类招生计划高校(专业)的考生,须在A段填报相关高校。报考美术类、音乐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专业测试并取得相关合格证。
报考本科提前批次其他类别的考生须按招生高校的要求进行政审或面试。
录取时间安排:7月5-8日,汉语言、民语言、双语班、蒙语言计划投档、录取;7月9-10日,民考汉计划投档、录取。
2、贫困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一批次:面向国家级和自治区级贫困县、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南疆四地州及对口援疆受援地区生源招生的本科院校(专业)。设2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
录取时间安排:7月11-12日,汉语言、民语言、双语班、蒙语言计划投档、录取;7月13日,民考汉计划投档、录取。
7月13日8时至18时,汉语言、民语言、双语班、蒙语言本科提前批次,贫困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一批次未完成计划征集志愿,7月14-15日投档、录取;7月15日8时至18时,民考汉本科提前批次和贫困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一批次未完成计划征集志愿,7月16日投档、录取。
3、自主选拔录取批次:已取得自主选拔(含高校专项计划)录取资格的考生可填报一个相应自主选拔录取院校志愿,填报6个专业。录取时间安排:7月17-18日。
4、本科一批次:“985工程”院校、“211工程”院校和经批准参加本批次录取的本科院校(专业)。设置一个院校志愿组,设9个平行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
录取时间安排:7月17-18日,汉语言、民语言、双语班、蒙语言计划预(模拟)投档,7月19-20日正式投档、录取;7月20日民考汉计划预(模拟)投档,7月21-22日正式投档、录取。
7月22日8时至18时,汉语言、民语言、双语班、蒙语言本科提前批次,贫困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一批次,本科一批次未完成计划征集志愿,7月23-26日投档、录取;7月25日8时至18时,民考汉计划本科提前批次,贫困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一批次,本科一批次未完成计划征集志愿,7月26-27日投档、录取。
5、贫困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二批次:面向国家级和自治区级贫困县、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南疆四地州及对口援疆受援地区生源招生的本科院校(专业)。设3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
录取时间安排:7月27-29日,汉语言、民语言、双语班、蒙语言计划投档、录取;7月30日,民考汉计划投档、录取。
6、本科二批次:经批准参加本批次录取的本科院校(专业)。设置一个院校志愿组,设18个平行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
录取时间安排:7月30日,汉语言、民语言、双语班、蒙语言本科二批次计划预(模拟)投档,7月31日-8月3日正式投档、录取; 8月3日,民考汉计划本科二批次计划预(模拟)投档,8月4-5日正式投档、录取。
8月5日8时至18时,汉语言、民语言、双语班、蒙语言贫困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二批次,本科二批次未完成计划征集志愿,8月6-8日投档、录取;8月7日8时至18时,民考汉贫困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二批次,本科二批次未完成计划征集志愿,8月8-9日投档、录取。
7、高职(专科)提前批次:艺术类、体育类、军警公安类和其它提前单独录取的专科院校(专业)。设2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
录取时间安排:8月10-12日,汉语言、民语言、双语班、蒙语言计划投档、录取;8月13-14日,民考汉计划投档、录取。
8、高职(专科)批次:本科院校的专科专业、高职(专科)学校。设置一个院校志愿组,设9个平行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
录取时间安排:8月14日,汉语言、民语言、双语班、蒙语言计划预(模拟)投档,8月15-17日,正式投档、录取;8月17日,民考汉计划预(模拟)投档,8月18-19日,正式投档、录取。
8月19日8时至18时,汉语言、民语言、双语班、蒙语言高职(专科)提前批次、高职(专科)批次未完成计划征集志愿,8月20-22日投档、录取;8月22日8时至18时,民考汉高职(专科)提前批次、高职(专科)批次未完成计划征集志愿,8月23-24日投档、录取。
8月24日8时至18时,汉语言、民语言、双语班、蒙语言区内院校(含兵团所属院校)高职(专科)批次未完成计划征集志愿,8月25-26日投档、录取;8月26日8时至18时,民考汉区内院校(含兵团所属院校)高职(专科)批次未完成计划征集志愿,8月27日投档、录取。
三校高职批次:招收参加“三校高职”考试的,普通、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生,内地中职班毕业生的区内高等学校、高等职业学校(专业)。设一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
录取时间安排:7月30日-8月3日,汉语言、民语言、双语班计划投档、录取;8月3-6日,民考汉计划投档、录取。
8月5日8时至18时,汉语言、民语言、双语班三校高职批次未完成计划征集志愿,8月6-8日投档、录取;8月7日8时至18时,民考汉三校高职批次未完成计划征集志愿,8月8-9日投档、录取。
各高校及专业的批次以《新疆招生与考试》第四卷公布的内容为准。
三、考试语种、考试科目
考试分汉语言(民考汉)、维吾尔语言、哈萨克语言、柯尔克孜语言、蒙古语言五个语种。
1、高考统考科目
①汉语言(民考汉)招生计划的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史类/理工类)、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使用汉语言试卷并使用汉语言文字答题。其中,外语分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等六个语种,由考生任选一种。自治区仍不组织外语口试。
②民语言(维吾尔语言、哈萨克语言、柯尔克孜语言及相关语种采取模式一教学的文科双语班)招生计划的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史类/理工类)、汉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使用授课语种试卷并使用授课语种文字答题。其中,采取模式一教学的文科双语班考生的数学(文史类)科目使用汉语言试卷并使用汉语言文字答题。考生如被录取,按学校规定的语言授课。
③蒙古语言招生计划的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史类/理工类)、汉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使用蒙古语言试卷并使用蒙古语言文字答题。
④双语班(指理科双语班、采取模式二教学的文科双语班)招生计划的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史类/理工类)、汉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英语。其中,数学(文史类/理工类)、理科综合、文科综合科目用汉语言试卷并用汉语言文字答题;语文科目用授课语种试卷并用授课语种文字答题。英语科目分值150分,不含听力,成绩不计入高考统考成绩,作为高校录取参考。
⑤外语/汉语考试科目中的听力考试为必考内容。我区外语科目考试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制的含有听力试卷(其中笔试部分120分,听力部分30分),汉语科目考试采用MHK试题结构模式含有听力试卷(其中笔试部分120分,听力部分30分)。外语/汉语科目听力考试总分为30分,自治区统一组织评卷,其成绩不计入考生高考外语/汉语科目成绩总分。按考生听力考试实际得分计入听力单项成绩,在录取时提供给高校,是否做参考由高校决定。非听力部分试卷的120分调整为150分,调整换算办法:按考生非听力部分的卷面成绩乘以 1.25,换算为外语/汉语科目成绩。
2、专报体育、艺术类专业考试科目
由体育、艺术类专业考试和高考统考两部分组成。
①专业考试
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体育类专业考试;报考美术类、音乐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美术类、音乐类专业统考;报考其他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按所报考高校的要求参加校考。
②高考统考科目
汉语言(民考汉)招生计划的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史类/理工类)、外语。使用汉语言试卷并使用汉语言文字答题。其中,外语科目分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等六个语种,由考生任选一种。
民语言(维吾尔语言、哈萨克语言、柯尔克孜语言)招生计划的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史类/理工类)、汉语。使用授课语种试卷并使用授课语种文字答题。其中,采取模式一教学的文科双语班考生的数学(文史类)科目使用汉语言试卷并使用汉语言文字答题。考生如被录取,按学校规定的语言授课。
蒙古语言招生计划的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史类/理工类)、汉语。使用蒙古语言试卷并使用蒙古语言文字答题。
双语班(指理科双语班、采取模式二教学的文科双语班)招生计划的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史类/理工类)、汉语。其中,数学(文史类/理工类)科目用汉语言试卷并用汉语言文字答题;语文科目用授课语种试卷并用授课语种文字答题。
3、兼报体育、艺术类专业考试科目
汉语言(民考汉)、维吾尔语言、哈萨克语言、蒙古语言、柯尔克孜语言五个语种及双语班考生兼报体育、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其考试科目与“未报体育、艺术类专业考生”相同,但在参加该考生填报的体育或艺术类专业录取时,按“体育、艺术类专业考生”的考试科目计算其高考统考成绩。
4、“三校生”报考计划单列的自治区高职(专科)院校(专业)的考试科目
①考试科目
汉语言(民考汉)考生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使用汉语言试卷并使用汉语言文字答题。
民语言考生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汉语,使用授课语种试卷并使用授课语种文字答题。
考生入学后,由招生院校负责对考生的专业知识(技能)进行测试。对不合格者,院校取消其入学资格,但须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备案。
②相关要求
报考美术、音乐类专业的“三校生”,须获得当年《自治区普通高校美术、音乐类专业统考专业合格证》方可填报招生院校高职(专科)单招相关专业;报考体育类专业的“三校生”,须参加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体育专业测试方可填报招生院校高职(专科)单招相关专业。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按考生志愿,对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全部投档,招生院校在投放的考生电子档案范围内,按事先公布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5、我区2018年继续采取多元化的评价模式:“高考统考成绩+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地方和学校考试(考查)”,在具体操作时:2018年高考统考成绩仍然作为划定各批次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和录取时投档的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地方和学校考试(考查)成绩在录取时提供给高校作为参考。在高考统考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较高的考生。
对于中职毕业生、外省转入考生、社会类考生等没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地方和学校考试(考查)成绩的,暂不计入高考考生电子档案。由于考生类别不同,不同类型的考生不具有可比性。中职毕业生、外省转入考生、社会类考生没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地方、学校考试(考查)科目成绩,录取时院校不得以此为由退档。这也是我区在高考改革过渡阶段的特殊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