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高考征集志愿补录时间安排 征集志愿院校名单统计
征集志愿是某一批次正式投档录取后,部分院校还有缺额计划。省招办通过信息公开渠道向社会公布高校招生缺额计划,并组织达到该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尚未被录取的考生再次填报志愿的方式。参加征集志愿的院校均为招生计划未录取满额的高校。因各学校录取的实际情况不同,征集志愿的院校和名单也不相同。那么2019年西藏高考征集志愿时间安排和院校有哪些呢?本文高考助手网为你整理了关于西藏高考征集志愿的相关知识。
一、2019年西藏高考征集志愿补录时间安排
由于西藏各批次征集志愿时间都没有一个确定的时间,都会在各批次录取结束的时候招生考试院才公布是否征集补录,所以西藏高考考生一定要密切关注官方招生信息,获取最新的征集志愿填报时间和院校名单。
以下是2018年西藏高考征集志愿的相关知识,考生可先参考!
2018年内地西藏班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本科一批次院校投档录取后,由于考生填报志愿与招生计划造成的矛盾,导致部分高校招生计划未完成、考生未被录取的问题。根据《2018年内地西藏班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藏教外[2018]17号) 关于“志愿征集”的规定,内地西藏班招生办公室将公布内地西藏班普通高校本科一批次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对达到本科一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但未被录取的考生进行公开志愿征集。现将做好考生志愿征集工作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统一告知标准
在通知考生进行志愿征集时,请使用或参照使用以下用语:
1.“某某同学,你好,内地西藏班本科一批次志愿征集工作已经开始,时间为21日11:00至23日11:00,请你务必在23日11:00前登录内地西藏班信息平台(219.145.105.50),查阅志愿征集信息,及时填报志愿并锁定,并填报“服从调剂”,以便争取更多录取机会,填报“服从调剂”且征集志愿仍未被录取的考生将由招生办公室调剂录取。
2.填报结束后不再进行签字确认,因此考生要确保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并承担责任。因考生本人志愿填报疏漏和失误或未按规定程序操作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志愿征集后请将填报的志愿信息截图或拍照发给联络员老师,若考生放弃志愿征集,请出具文字说明传给联络老师。格式为:“我是X校X班XXX,身份证号为XXXXX,学校老师已通知我志愿征集,由于自身原因,我自愿放弃本科一批次志愿征集,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我自己承担。”并亲自签名。
二、统一要求
1.录取原则
仍然按照“志愿优先、按分排序、兼顾考生类别”的原则按志愿顺序进行录取。
2.志愿填报要求
坚持“1所学校1个专业为一个志愿”的原则,考生可选报10个志愿。考生要在规定的时间内严格按要求进行网上征集志愿填报。填报志愿前应认真阅读有关高校招生章程、网上填报志愿提示及招生学校专业目录要求,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操作。
3.志愿填报方式
采用网上远程填报方式进行志愿征集。考生凭账号和密码登录内地西藏班信息平台(219.145.105.50)查询,未查询到本科一批次录取结果的考生,通过点击“志愿征集”菜单,填报志愿(与高考时填报志愿的方法一致)。
4.保持通讯畅通
联络老师须在7月21日11:00至23日11:00,与内地西藏班招生办公室、被征集考生保持通讯畅通,且逐一通知到被征集考生,并做好通讯文字或电子记录,备案备查。须及时登录内地西藏班信息平台,准确掌握内地西藏班招生办公室有关部署和要求,及时准确掌握被征集考生志愿填报情况。
5.及时上报志愿征集情况
征集过程中,及时向招生办公室汇报本校考生志愿征集情况。在志愿征集信息发布后,有无法取得通讯联系、不参加志愿征集的考生的情况,要在第一时间报招生办公室。
二、西藏高考志愿注意事项和填报指南
(一)批次、志愿设置
1.为了减少考生在高考志愿填报中的风险,缓解考生填报志愿的心理压力,2018年西藏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实行“平行志愿”。
2.高考志愿分提前单独录取批次(含本科、专科)、本科第一批次(重点本科院校和经批准参加本批次录取的普通本科院校或专业)、本科第二批次(普通本科院校,包括独立院校本科专业和民办院校本科专业)和高职(专科)批次。
3.提前单独录取批次仍采用传统志愿方式。每个批次设置3个院校志愿,即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和第三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可以填报4个专业和专业服从调剂;并设置院校服从调剂。
4.本科第一批次、本科第二批次和高职(专科)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每个批次设置A、B、C、D、E、F、G、H、I、J共10个并列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置4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调剂”志愿,不设“院校服从调剂”志愿。院校未完成计划,通过征集志愿的方式完成,征集志愿也采用“平行志愿”方式,征集志愿可视情况进行一次或多次。
5.提前单独录取的院校(专业)分八类:(1)军队院校(含武警院校),直招士官生院校专业;(2)公安院校、司法警官院校及政法院校的侦察、治安管理、刑事司法、公安等专业;(3)航海类院校专业;(4)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复旦大学、教育部部属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北京电子科技学院等;(5)区内院校师范专业;(6)国家专项计划院校;(7)地方专项计划院校;(8)音乐专业、美术专业、舞蹈专业、体育及其他按艺体类分数线录取的专业。
6.每个考生在提前单独录取志愿时,只能选报其中一类院校与专业(音乐、美术和舞蹈不得跨类混报)。
7.在西藏招生的中央各部委所属院校(不含军队院校)原则上为限报院校。
(二)志愿填报
1.所有考生一律凭报名号和密码实行网上填报志愿。考生须对自己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2.考生应依据自治区招生办公布的招生计划,在本人所报考的科类中选报学校和专业志愿,并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填报。
3.考生在填报志愿前,须认真阅读报考学校的招生章程或直接与学校取得联系,详细了解报考学校的类型(公办、民办等)、办学现状、办学地点、报考要求和收费标准等情况,按照梯度填报志愿,不应盲目填报。市地招生办和考生所在中学要加强对考生志愿填报的指导。
4.凡报考在全国范围内招生未单独给我区投放招生计划的区外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专业的考生,须单独填报提前单独录取志愿,并向自治区招生办提供专业加试成绩合格证和招生院校联系方式等相关材料。
5.填报志愿统一安排在成绩和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公布后进行。我区设置所有批次志愿统一在2018年6月26日至7月1日填报。
6.志愿征集工作坚持贯彻“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做到生源不足未完成的计划信息公开,志愿征集方式和时间等公开。
7.自治区招生办根据招生院校计划完成情况和录取工作进度安排,将招生院校因生源不足未完成的计划,通过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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