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关于广东组织报考军队院校考生面试体检的通知
根据《关于做好2019年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工作的通知》(粤招办普〔2019〕32号)精神,现将军队院校在粤招生面试体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检考生条件
参加军队院校招生面试体检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参加2019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应届、往届均可),且已网上填报军队院校志愿;
(二)未婚,年龄不低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截至2019年8月31日);
(三)已参加军队组织的政治考核,结论为合格;
(四)高考成绩达到面试体检分数线:
1.下列①~⑩院校仅限第一志愿填报且达到相应分数线的考生参检
①国防科技大学:理科男562分、理科女623分。
②陆军装甲兵学院:理科男500分。
③陆军特种作战学院:理科男501分、文科男546分。
④陆军军医大学:理科男524分、理科女580分。
⑤海军工程大学:理科男511分。
⑥战略支援部队航天工程大学:理科男509分、理科女544分。
⑦战略支援部队信息工程大学:理科男496分、理科女532分、文科男552分。
⑧武警工程大学:理科男500分、理科女502分。
⑨武警警官学院:理科男474分、文科男519分。
⑩武警海警学院:理科男460分、理科女518分。
2.下列⑪~⑱院校第一或第二志愿填报且达到相应分数线的考生参检
⑪陆军工程大学:理科男496分。
⑫陆军军事交通学院:理科男515分。
⑬陆军勤务学院:理科男495分。
⑭海军大连舰艇学院:理科男496分。
⑮空军工程大学:理科男495分。
⑯空军军医大学:理科男496分。
⑰火箭军工程大学:理科男495分。
⑱武警特种警察学院:理科男431分。
二、日程安排
面试体检地点在南部战区总医院体检中心(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11号),时间安排在7月1~4日。其中7月1~2日上午组织面试及体检初检,7月4日上午组织体检复检。具体安排:
(一)男生:7月1日上午考生号前两位为01~07的考生参检;7月2日上午考生号前两位为08~20、51~53的考生参检。
(二)女生:统一安排在7月2日上午参检。
面试体检每日从7:30开始,当日参检考生务必在9:30前到达面试体检点参检。凡逾期未参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三、体检标准
体格检查执行《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军后卫〔2016〕305号)。考生身体有下列情形之一为不合格,建议不必参加体检:①乙肝表面抗原阳性、艾滋病病毒抗体阳性和血清梅毒螺旋体抗体阳性;②任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5;③男性身高162cm以下,女性身高160cm以下;④消化系统或泌尿系统结石;⑤屈光手术(含激光和非激光手术)不足半年(截至2019年7月1日)。
四、携带物品
列入参加面试体检范围的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准考证、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红底)。近视的考生可携带眼镜进入体检点。有手术史、传染病史的考生需携带手术及病历证明资料复印件。
五、组织程序
1.考生按规定时间到南部战区总医院体检中心报到,听从工作人员指令编号排队等候。
2.考生领取《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面试登记表》《个人承诺书》,认真阅读并完成个人信息填写。
3.考生凭身份证进行登记拍照,领取《体检指引单》,按照规定流程参加面试和体检。
4.考生完成面试后,上交《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面试登记表》。面试结论当场告知考生本人。考生对结论有异议的现场提出复议申请,由复议组进行复议,并将复议结论告知考生。
5.考生完成所有体检项目后,上交《体检指引单》并签字确认。体检异常结果(不能立即出具结果的检验项目除外)均当场告知考生本人并签字,允许复检的项目当场安排复检。除检验项目外,其余项目离开体检区域后不再受理复检申请。
6.考生面试和体检初检结论于7月3日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和广东省军区招生办微信公众号公布。考生体检不合格原因,可拨打省军区招生办电话020-88665328进行查询。电话接听时间为7月3~5日08:10-11:40、15:10-17:40。
7.符合复检要求(仅限抽血及验尿项目)的考生,于7月4日7:30到医院进行复检,复检要求与初检相同。复检结论为最终结论。
8.复检结论于7月5日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和广东省军区招生办微信公众号公布。
六、注意事项
1.面试体检不收取任何费用,但考生食宿和交通自理。
2.考生体检前一晚22时后应禁食禁饮,待体检抽血和B超后方可进食。
3.考生参加面试体检,建议着宽松便于穿脱的衣服(女生不要穿连衣裙),不要穿带金属纽扣的内衣,不要佩戴饰品。严禁携带与体检无关的物品,严禁将手机等通信工具带入面试体检场所。近视考生严禁佩戴隐形眼镜。
4.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应如实告知既往病史。既往有屈光不正准分子激光手术、四肢骨折、阑尾炎、疝气、睾丸鞘膜积液等手术史的考生,请提供诊断证明或手术记录,不能提供证明的视为不合格。既往患有下列疾病的考生需提供诊疗记录等客观证明材料:急性病毒性肝炎治愈2年以上,结核疾病治愈3年以上,细菌性痢疾治愈1年以上,丝虫病治愈6个月以上。另,女性如经期参检,请提前告知工作人员做好登记。
5.考生参加面试体检期间,必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在工作人员确认完成所有检查项目并按规定上交相关纸质表格后方可离开。凡擅自离场、未上交纸质表格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
6.考生在面试体检过程中若有身体不适,应及时告知现场工作人员。
广东省军区招生办公室
2019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