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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辽宁调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第二次补报名时间

为进一步做好高职院校扩招专项考试补报名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经省教育厅研究决定,第二次补报名网上报名时间调整为2019年10月9日至10月25日(15时),现场资格审查和身份验证信息采集时间调整为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25日(15时),其他要求不变。

辽宁省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9月18

报名

取消高职招收中职毕业生比例限制,允许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往届中职毕业生参加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全省高职扩招第一次补报名第二阶段时间为7月31日-8月5日。已参加2019年我省普通高考报名、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试报名的考生,不再参加报名。全省高职扩招第二次补报名时间为10月14日-10月20日。已被2019 年我省普通高考、职业教育对口升学、单独考试招生等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报名。具体报名办法按省招考办通知执行。各高职院校招生计划及专业另行下达,考生可于报考前在辽宁招生考试之窗(www.lnzsks.com)网站上查询。

填报志愿

填报志愿对象为参加高职扩招报名且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和已参加全省普通高考报名(含普通高考、职业教育对口升学、高职单招报名)且没有被录取的考生。已被录取的考生不能填报高职扩招志愿,不再参加高职扩招专项考试和录取。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分别于8月11日至14日和11月11日至 14日,按照身份类别对应的招生计划,选择考试时间不冲突的院校填报1-2所院校志愿,具体填报方式请登录相关高职院校门户网站查询并进行填报。

考试

各高职院校在8月24日或8月31日自主选择其中的一个时间节点,组织开展针对第一次高职扩招补报名的考试工作;在11月23日或11月30日自主选择其中的一个时间节点,组织开展针对第二次高职扩招补报名的考试工作。省教育厅将对各高职院校确定好的考试时间提前一周在辽宁招生考试之窗(www.lnzsks.com)网站上公布。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按高职单招考试模式,由高职院校单独组织。其中,对于普通高中生和中职生,按照“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方式,文化素质成绩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学校组织的文化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成绩使用各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对于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可免予文化素质考试,由各高职院校根据学校基本培养要求组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依据测试成绩录取。对于符合免试条件的技能拔尖人才,由高职院校予以免试录取。

录取

各高职院校根据技术技能专业人才培养要求,结合不同群体考生特点,综合考虑招生计划、专业基础和考生成绩等情况,分类确定录取标准,以确保符合学校基本培养要求、有就读意愿的考生能被录取。各高职院校将拟录取名单按规定公示后,分别于9月20日前和12月20日前报省招考办审核备案并办理录取手续。第一次高职扩招专项考试录取的新生,2019年秋季入学;第二次参加考试录取的新生,2020年春季入学。

扩招

资助

政策

完善和落实相关奖助学金、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退役军人学费资助按高职院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超出部分自行负担;按规定给予退役军人学生助学金资助,其他奖助政策按现行规定执行。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考入高职院校,按照现行规定享受资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