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平行志愿是什么意思 征集志愿录取规则解读
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是高考志愿的一种新方式,2008年教育部在安徽省、湖南省、江苏省、辽宁省、上海市与浙江省6个省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试点改革。一年的实践证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有效降低了考生志愿填报风险。
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2009年教育部又新增了福建省、贵州省、海南省、河北省、吉林省、江西省、四川省、云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与宁夏回族自治区10个省区实行改革试点,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进一步在全国推广。2010年广东省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2013年山东省与黑龙江省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2014年辽宁省(全面)与陕西省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2015年甘肃省和北京市正式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特点
平行志愿即在普通类院校各录取批次分别设置一个平行院校志愿和一个征求平行院校志愿。提前录取批次和本科各批次的平行院校志愿均包含A、B、C三所院校或ABCDE五所院校,也有为ABCDEFGHIJ十所院校(2016年河北省本科二批和三批合并报名,新的本科二批报名院校为十所),专科各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均包含A、B、C、D、E五所院校。每所院校志愿中含有六个专业志愿和一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在每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招办将及时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及人数,未被录取的考生须按省招办规定的时间,自行前往市、县(市、区)招办规定的地点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包含A、B、C三所院校志愿和一个院校服从志愿。体育、艺术类各批次暂不设置平行院校志愿,每批次设置第一至第四院校志愿和院校服从志愿(注:河北省体育艺术本科提前批、本科一批批,专科提前批、专科批不设平行志愿,本科三批设置平行志愿),并按志愿顺序依次投档。
普通类平行院校志愿的投档原则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在投档时按考生四门科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逐个投档,在依次检索考生所填A、B、C或A、B、C、D、E志愿时,只要被检索的三所或五所院校中一经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该生即享受了该批次平行院校志愿投档机会,由高校决定其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平行志愿投档时,根据有关高校提出的调档比例,按照投档原则进行投档。对六门科目总分相同的考生,按其语、数、外三门科目分数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投档,如上述三门科目总分仍相同,则对这部分同分考生按其志愿(按从A至C或从A至E的顺序)全部投档,由高校决定其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对实行自主选拔录取高校确定的自主选拔录取考生,且其A志愿填报该高校,则按其A志愿投档。对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单科优秀学生等符合投档条件的考生,分别按有关政策,并依照考生所报志愿,进行补充投档,由高校决定其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其中,对单科优秀考生,按其所填报平行志愿中的最后一所院校志愿投档。
在高校录取结束后,省招办将通过市、县(市、区)招办及时向考生、社会提供考生录取状态和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及招生人数等信息查询。未被录取的考生须按省招办规定的时间,自行前往市、县(市、区)招办规定的地点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调剂志愿)。
省招办对填报征求平行志愿(含院校服从调剂志愿)的考生按投档原则再次进行投档,由高校决定其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如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填报平行院校志愿及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则视为其自愿放弃该志愿填报机会。如考生不按当地招办规定的程序对本人所填报的志愿信息进行签名确认,而对考生本人录取产生的不利影响,由考生本人负责。
优势
顺序志愿
过去,每批次设置4个院校志愿和1个服从志愿。投档时,第一步:省招办根据考生志愿分学校排序,比如在本科第一批院校录取时,同时将所有第一志愿填报南京大学的考生排序,将所有填报东南大学的考生排序……第二步:再从高分往低分顺序向学校投档。第一志愿录取结束后,再将未录取考生按其所填的第二志愿院校分别排序,然后从高分往低分投档……以此类推。由于每批次考生只能选择一个第一志愿,其他志愿录取率相对较低,考生如果第一志愿报考的学校不能录取,所填第二、第三或其他志愿院校已录满,那么该考生就只能降低到下一个批次中录取,个别考生甚至因此落榜。所以,怎样选择第一志愿一直是考生和家长十分头疼的问题。
平行志愿
实行平行志愿后,每批考生可同时选择A、B、C 3个或A、B、C、D、E 5个学校(2013年,山东省考生可一次填报6个院校),录取投档时,“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第一步:按考生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排序,比如最高分是700分,则先投700分的考生,再投699分的考生,再投698分的考生……以此类推。第二步:每个考生投档时,按志愿中先A学校,再B学校,再C学校的顺序检索,如考分够A学校,就投档到A学校,如不够,则看B学校,以此类推……这样就相当于考生一次选择了3个或5个第一志愿,扩大了考生选择范围。对未被平行院校志愿录取的考生,还可以再参加征求平行志愿的填报,使考生拥有了更多的录取机会,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考生填报志愿的风险。
填报志愿方式的改变,是招生部门在现有的录取模式下,坚持以考生为本,进一步为考生服务、为院校服务的一项重要改革,是深化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招生原则的重要举措。
意义
(一)对考生来说,扩大了考生的选择范围,降低考生填报志愿的难度,有效地提高考生的录取率。
(二)对于高校来说,生源素质更加均衡,也解决了以往投档中一部分高校生源爆满而另一部分严重断档的问题,有利于顺利地完成录取工作。据模拟预测,平行志愿一次录取率可达90%以上。
(三)进一步提高了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