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师专项计划报考条件是什么 如何报考
优师专项计划全称为“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是每年在全国普通本科招生计划中专门安排1万名左右的优秀教师定向培养专项,为实施省份欠发达地区定向培养志存高远、乐教适教的基础教育高素质师资和未来教育家。
该计划坚持“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原则,被录取考生采取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的方式,但是毕业后要到定向县域中小学履约任教6年。
优师计划分为国家优师计划和地方优师计划,国家优师计划学校有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6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地方优师计划高校一般是各省省属师范类院校。
优师专项计划报考条件:
1、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
2、理想信念坚定、思想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热爱教育事业、立志长期从教;
3、接受《优师计划定向就业师范生协议书》,毕业后需要到定向县域中小学履约任教6年。
4、实行单列志愿、单独划线,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而且国家优师计划需要到达本省一本线,新高考改革省份需要达到对应特殊类型招生分数线,地方优师计划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招生学校普通类招生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5、优师计划”招收的定向就业师范生不办理入学户籍迁移。入学后,“优师计划”定向就业师范生不得转为非“优师计划”学生,可按程序在“优师计划”招生专业内申请转专业。
志愿填报
优师计划实行单列志愿、单独划线,提前批次录取,优师专项师范生录取后,户籍仍保留在原户籍所在地,毕业后可按有关规定迁入定向就业所在地区。
优师专项师范生毕业前及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不得报考全日制研究生,鼓励报考非全日制研究生。
签订培养协议1、国家优师专项。国家优师专项师范生在录取后、获得入学通知书前,须与培养学校和省教育行政部门、省乡村振兴工作部门签订协议。对拒签协议的录取学生,有关高校将取消其优师专项录取资格。国家优师专项师范生承诺毕业后回本省定向县中小学履约任教6年。
2、地方优师专项。地方优师专项师范生在录取后、获得入学通知书前,须与培养学校和定向县签订协议,协议签订后,各方须按协议约定内容,履行各自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对拒签协议的录取学生,有关高校应取消其优师专项录取资格。地方优师专项师范生承诺毕业后到定向县中小学履约任教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