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解读参考
高考每所大学的招生录取规则都是不同的,有的高校部分专业对考生需要特殊条件,考生在报考的时候需要仔细了解录取规则和条件等信息,本文高考助手网小编整理了关于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的往年招生规则和录取条件等相关信息,可供参考!
一、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简介和师资力量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Shanghai Lixin University of Accounting and Finance),简称“立信”,上海市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为上海高水平地方应用型高校建设单位、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上海市击剑专业运动队体教结合改革试点学校,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中国校企协同产学研创新联盟常务理事单位,全国高校诚信文化育人联盟、中国金融科技教育与应用创新联盟牵头单位,上海市学校艺术教育发展评估中心、上海市学校体育评估中心落地学校,入选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上海高等学校一流本科建设引领计划、上海高等学校一流研究生建设引领计划。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由原上海立信会计学院和原上海金融学院合并组建而成。上海立信会计学院前身为立信会计专科学校,始创于1928年,1992年更名为立信会计高等专科学校,2003年升格为本科院校并更名为上海立信会计学院;上海金融学院前身是始建于1952年的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银行学校,1987年升格为上海金融专科学校,1992年更名为上海金融高等专科学校,2003年升格为本科院校并更名为上海金融学院;2016年,两校合并成立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
截至2019年4月,学校有松江、浦东和徐汇三个校区,占地总面积1200多亩;设有15个二级学院;有38个本科专业,1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全日制在校学生近20000人,其中研究生200余人;有教职员工15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000余人。
二、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
录取规则
一、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季统一考试)成绩我校录取的规则:
1. 各省级招办按我校在当地公布的招生批次、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将符合投档条件的报考我校生源考生从高分到低分(含加分)进行投档。具体的投档比例由我校根据各省市实际生源情况自主确定: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05%;非平行志愿投档,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20%。
2. 我校对由省级招办负责投档并进档的考生进行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我校认可各省市招生考试机构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我校认可教育部和各省级招办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全国性加分政策。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适用于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项目。我校原则上认可考生具备的所有加分项中最高分一项,且最高不超过20分。对新疆、西藏和四川等特殊地区考生,我校按教育部认可和各省级招办公布的加分政策执行。),所加分数直接计入考生投档总成绩并作为专业录取依据。
3. 对进档考生在专业录取时,我校以考生投档总成绩为基本录取依据并采用“分数优先”的原则,专业志愿间无级差分。对进档同分考生,我校将统一按考生的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录取;
4. 考生已达到学校的最低录取分数,但其所有填报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的,若服从专业调剂,我校会参照考生本人综合评价信息及各单科文化成绩调剂录取到未完成计划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予以退档。
5. 我校有4个本科学院的专业实行大类招生,学生入学二年后再根据学生在校成绩绩点和学生志愿进行专业分流。
6. 本科英语语言类专业需要英语口试成绩合格及以上(不进行口试测试省份则不受等级和分数限制)。
二、对考生因不服从专业调剂退档后所进行的征集志愿录取,我校根据实际缺额计划数按100%比例投档。若征集志愿生源仍出现不足,我校可以将剩余的招生计划申请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录取。
三、高考综合改革有关省市的录取规则和程序以各省招办规定为准。对今年实行“3+3”和“3+1+2”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的省份,考生在进行专业填报时需根据我校提出的不同专业选考科目要求进行分专业(或分科目组)填报,且不同的专业选考科目组之间不能进行跨组调剂。
四、对内蒙古自治区进档考生,我校实行“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