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解读参考
高考每所大学的招生录取规则都是不同的,有的高校部分专业对考生需要特殊条件,考生在报考的时候需要仔细了解录取规则和条件等信息,本文高考助手网小编整理了关于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的往年招生规则和录取条件等相关信息,可供参考!
一、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简介和师资力量
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创办于2002年4月,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由深圳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公办全日制高等院校。学校坚持始终与党的教育方针同心同向,始终与特区改革开放事业同呼吸共命运,始终与信息技术发展同频共振的“三同”办学理念,生动体现了特区办高校的根本遵循、根本动力和根本规律。
学校现为******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简称“双高计划”)第一轮建设单位(B档),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国家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教育部“中德职教汽车机电合作项目”试点院校,现拥有3个国家级高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含1个备选项目)。
校园占地92.5万平方米(1389亩),建筑面积58.48万平方米。现有教职工1577人,其中专任教师940人;龙头企业兼职教师数近300人。现有16院2部2所,具体为软件学院、信息与通信学院、微电子学院、计算机学院、数字媒体学院、智能制造与装备学院、交通与环境学院、管理学院、财经学院、应用外语学院、中德机器人学院(原中德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创新创业学院、创新教育研究院、国际交流与合作学院(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公共课教学部(素质赋能中心)、体育部、信息技术研究所、滨海土木工程技术研究所。开设信息类为主的专业49个;现有全日制在校生超1.5万人。
二、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在省招生委员会按照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艺体类(含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广播电视编导类、书法类、体育类)分别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分类录取。
第十八条 在广东省报考本专科层次院校及专业,计入高考总成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须合格。具体要求以广东省当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第十九条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学校可根据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
第二十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数线,符合学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成绩、专业志愿,以及学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专业分档时,根据广东省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二十二条 艺术类统考专业分档时,根据各广东省投档规则出档后,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录取。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二十三条 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同一院校专业组内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考生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四条 学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需慎重报考。
第二十五条 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按广东省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