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体育学院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解读参考
高考每所大学的招生录取规则都是不同的,有的高校部分专业对考生需要特殊条件,考生在报考的时候需要仔细了解录取规则和条件等信息,本文高考助手网小编整理了关于南京体育学院的往年招生规则和录取条件等相关信息,可供参考!
一、南京体育学院简介和师资力量
南京体育学院始建于1956年,由南京体育学校、江苏师范学院体育专修科和江苏省体育干部培训班合并而成,是全国唯一一所既承担高等教育办学任务又承担竞技体育为国为省争光行业使命的特殊高校,是江苏省唯一一所独立建制的体育高等学府和重要的省级竞技体育训练基地,是江苏省体育局和江苏省教育厅共管的省属重点建设大学,被誉为“世界冠军的摇篮”。校训为“严、和、朴、实”。
学校坐落于古都南京,拥有灵谷寺、仙林、五棵松(筹)、滨江四个校区。灵谷寺主校区位于南京市东郊紫金山南麓原民国中央体育场旧址,占地640余亩。学校教育教学设有体育教育与人文学院、运动训练学院(足球学院)、运动健康学院、武术与艺术学院、体育产业与休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部、运动员教育教学管理部、继续教育学院、附属学校和奥林匹克学院(民办机制)11个单位,15个本科专业,涉及教育学、文学、管理学、医学、艺术学、工学6个学科门类,现有各类在校生7000余人;竞技训练设有乒羽学院、网球学院(中国网球学院)、体操学院、击剑学院、游泳学院5个单位,11支省优秀运动队,现有专业运动员430名。
学校积极推进学科专业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获批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体育学被批准为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立项学科;拥有体育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点和体育专业硕士学位授予点;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3个,江苏高校一流本科专业6个,拥有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3个,教育部“十二五”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2个,江苏省高校特色专业建设点4个,江苏省高校品牌专业建设点3个,江苏省“十二五”高等学校重点专业(类)2个,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一期项目2个(其中A类1个、C类1个);获国家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2项,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3项、二等奖5项,国家体育总局教育教学成果奖二等奖3项、三等奖3项,省级优秀、精品课程12门,省优秀研究生课程5门,省优秀课程群1个,省优秀多媒体课件16项,“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国家级本科规划教材1部,省精品教材、优秀教材、重点教材19部,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点1个,省级实践教育中心建设点1个,实习实训基地80多家。
二、南京体育学院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依据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本校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的需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按考试成绩和专业志愿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考生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学校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四条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在填报我校志愿时,须符合所填报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五条 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规定确定调档比例并提档,按“专业清”规则执行各专业录取。
第十六条 体育类专业: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和体能训练专业按照各省政策规定提档,除山西省外其他各省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投档成绩相同则优先录取体育成绩更优者;山西省进档考生按体育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体育成绩相同则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更优者。休闲体育专业录取按照江苏省对口单招政策执行;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按照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艺术类专业:表演和舞蹈表演专业必须取得校考合格成绩(使用省统考或联考成绩进行录取的省份考生须取得对应省统考或联考合格成绩),且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艺术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对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则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第十八条 普通类专业:按各省有关政策规定提档,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投档成绩相同,新闻学专业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其它专业依次按外语、语文、数学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第十九条 学校各招生专业不限外语语种,但外语教学只开设英语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