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警官学院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解读参考
高考每所大学的招生录取规则都是不同的,有的高校部分专业对考生需要特殊条件,考生在报考的时候需要仔细了解录取规则和条件等信息,本文高考助手网小编整理了关于江苏警官学院的往年招生规则和录取条件等相关信息,可供参考!
一、江苏警官学院简介和师资力量
江苏警官学院是我国首批建立的省属公安本科院校。学院前身是创办于1949年的南京市公安学校,1953年更名为江苏省公安学校。1982年成立江苏公安专科学校,1998年江苏省人民警察学校并入,2000年江苏省司法学校并入。2002年升格为本科院校,更名为江苏警官学院。2007年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并获得“良好”结论。2011年被省学位委员会列为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省立项建设单位,2012年起先后与南京师范大学、南京工业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联办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2015年、2016年,先后获批成立公安部现代警务改革研究所、江苏省公共安全研究院两个部省智库。2018年,以优异成绩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建校70多年来,学院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全面领导,坚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决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姓党”第一属性、“姓警”第一特征,紧跟时代发展,锐意改革创新,切实发挥江苏公安机关专门人才输送“主渠道”、警察训练“主阵地”、警务研究“主力军”、警务实战“机动队”作用,为平安江苏、法治江苏和“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学院主校区位于南京市浦口区石佛三宫48号,另有安德门、龙潭两个校区。校园占地67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约35万平方米。学院设有马克思主义学院和公安管理系、治安管理系、侦查系、刑事科学技术系、计算机信息与网络安全系、警察体育教研部(警务指挥与战术系)、基础课教研部、法律系、研究生教育部等教学院系。现有教职工695人,其中专任教师373人。专任教师中高级职称教师192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329人,省“333工程”、“六大人才高峰”等各类高层次人才74人次,省部级教学名师4人,省级教学和科研团队5个。全日制在校生近6000人。学院常年承担全省市县公安机关领导班子成员、省厅机关处级干部、市县公安机关警种部门负责人、基层所队长以及公安部下达的民警和外国警察培训任务。
二、江苏警官学院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
录取规则
(一)根据国家和江苏省招生政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二)考生录取依据统一高考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进行。投档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对于投档分相同的江苏等8省进档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并安排专业,最后处理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如仍相同,参考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并安排专业。对于投档分相同的其他省进档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并安排专业,最后处理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三)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四)公安专业在提前本科批次录取,限具有江苏省常住户口并在江苏省参加高考的考生,因为高考信息填报错误责任自负。普通(非公安)专业在本科批次录取。
(五)对江苏籍考生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需符合拟填报专业(组)选科要求。即公安学专业(含公安管理学、公安情报学、涉外警务、警务指挥与战术、治安学、侦查学、经济犯罪侦查等专业)首选科目不限,再选科目限选政治;公安技术专业(含交通管理工程、刑事科学技术、公安视听技术、网络安全与执法、安全防范工程、数据警务等专业)首选科目限选物理,除刑事科学技术再选科目限选化学或生物外,再选科目不限。法学、行政管理专业首选和再选科目不限,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首选科目限选物理,再选科目不限。
(六)高考外语语种不限,但新生入学后外语课程教学只安排英语语种,因英语考试成绩未达学业标准不能正常毕业的后果自负。
(七)公安专业招收女生不超过计划人数的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