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卫生职业学院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解读参考
高考每所大学的招生录取规则都是不同的,有的高校部分专业对考生需要特殊条件,考生在报考的时候需要仔细了解录取规则和条件等信息,本文高考助手网小编整理了关于甘肃卫生职业学院的往年招生规则和录取条件等相关信息,可供参考!
一、甘肃卫生职业学院简介和师资力量
甘肃卫生职业学院是经甘肃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置、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隶属甘肃省教育厅,其前身是创建于1956年的甘肃省卫生学校。学校是首批全国护理专业技能型紧缺人才示范性培训基地,是首批全国职业院校健康服务类示范专业点,是全国卫生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及护理分委会主任委员单位、中华医学会全国卫生职业教育研究会常务副主任和秘书长单位、中国职教学会教学工作委员会常务理事单位、全国中医药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副理事长单位、全国中医药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单位、甘肃省卫生职业教育科学研究室主任单位、甘肃省医学会医学教育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甘肃省卫生职业教育集团秘书长单位。
学校现有占地面积1050亩,教学、生活、体育等配套设施齐全。实验实训室面积10万㎡,有满足各专业教学的先进设备、智慧教学系统。
教职工总数519人,专任教师352人,其中有副教授以上职称111人,讲师70人;有硕士以上学历116人。
二、甘肃卫生职业学院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
录取规则
(一)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按照实施“阳光工程”的要求,在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的领导下,实行“院校负责,省考试院监督”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二)学校根据甘肃省教育考试院投档规则调阅考生电子档案,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中职升学考试考生的投档成绩相同时,以考生专业基础成绩高低排序进行录取,如考生专业基础成绩相同,则以考生公共基础成绩高低排序进行录取。
(三)对于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专业分配。如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则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安排专业,仍不能满足则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安排专业,依次类推。如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文理科考生依据投档排序确定专业;中职升学考试考生则按专业基础成绩高低排序确定专业。若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调剂者,可录取到计划未满额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将予以退档。
(四)录取时应届考生、往届考生同等对待。
(五)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