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解读参考
高考每所大学的招生录取规则都是不同的,有的高校部分专业对考生需要特殊条件,考生在报考的时候需要仔细了解录取规则和条件等信息,本文高考助手网小编整理了关于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的往年招生规则和录取条件等相关信息,可供参考!
一、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简介和师资力量
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于2004年经教育部备案、甘肃省政府批准成立,其前身是隶属于中国气象局的原国家重点中专兰州气象学校(始建于1951年)和隶属于甘肃省煤炭工业局的甘肃煤炭职工大学(始建于1984年)。学院是一所以气象、采矿、安全、地质、冶金、水利、测绘、信息、珠宝等专业群为主要特色的高等职业院校。建校以来,资环人艰苦奋斗,开拓进取,不断深化创新教育教学理念、办学体制机制和人才培养模式,发展质量和效益创造了甘肃高职教育的“资环模式”,学院的办学历程成为甘肃高职教育敢为人先和艰苦创业的“一面旗帜”。
2011年,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骨干高职院校;2012年,被解放军总参谋部、教育部确定为全国首批11所定向培养士官试点院校,被教育部确定为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2014年,荣获第四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2015年,被教育部确定为全国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2016年,被甘肃省政府确定为“双一流”大学项目建设院校,被教育部认定为“国防教育特色学校”;2017年,被甘肃省人民政府、国家应急管理部(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确定为省部共建院校,被省教育厅确定为甘肃省优质高职院校项目建设单位;2018年,被教育部遴选为全国职业院校实习管理50强院校;2019年,被教育部遴选为国家优质高职院校和全国职业院校学生管理50强院校,被亚洲教育论坛组委会评选为2019亚太职业院校影响力50强院校,被教育部、财政部遴选为******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
在多年的办学实践中,学院秉承“艰苦奋斗 永不放弃”的办学精神,凝炼形成了“和谐教育”的办学理念、“品质至上”的校训、“求真务实”的校风、“立德树人”的教风和“知行合一”的学风。目前,正努力朝着建设充满活力、内涵丰富、设施完善、特色鲜明、国内一流、具有良好示范效应的高水平高等职业院校的目标迈进,力争建成“和谐校园、绿色校园、人文校园、特色校园、创新校园、示范校园”。
设有安全工程学院、地质与珠宝学院、气象学院(气象培训中心)、机电工程学院、水利与电力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冶金工程学院、测绘与地理信息学院、环境与化工学院、民族工艺学院、财经商贸学院、职业教育发展研究中心(重大项目办公室)、基础教学部、体育与艺术教学部、国际交流部(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部、图书馆、信息中心、应急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士官学院、教学督导室、中泰学院等23个教学及附属单位,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纪检监察室(监察专员办公室)、人事处、审计处、教务处(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招生工作处、就业工作处、学生工作处(学生工作部、团委)、计划财务处、后勤管理处、基建处、国有资产管理处(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科技处(校企合作办公室)、产业管理处、安全稳定处、工会等18个党政群团机构。
二、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
录取规则
1.普通高考录取按照各省(市、自治区)规定批次及办法进行录取。
2.原则上按已公布的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执行录取。当录取过程中出现各专业之间线上生源差距较大的情况时,在总计划不变的前提下,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减少线上生源不足的专业招生计划,相应增加生源充足的专业招生计划。对生源比较充足的热门专业,根据生源情况,在适当调整增加招生计划的同时,并提出最低录取分数线。
3.对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进入专业志愿、且愿意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的考生作调剂录取。现代学徒制招生专业按照大平行志愿录取原则录取,且只录取有志愿考生。
4.学校部分专业按专业类招生,专业类招生中所含专业及专业的培养方向,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招生服务网公布。
5.学院按照省级教育考试院所公布的最低录取控制线及投档原则,遵循“平行志愿投档”投档方式,按实际投档情况进行录取,经首轮投档后仍未满足招生计划,则按重新征集志愿再投档,直到满足专业招生计划为止。
6.录取过程中学院实行“分数清”录取规则,即遵循分数优先原则,按分数由高分到低分,结合考生专业志愿,择优安排专业录取。对于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同一专业志愿考生按高考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安排专业,仍不满足则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安排专业,依次类推。分数相同情况下参考相关科目成绩,相关科目成绩比较顺序: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文综、语文、外语、数学;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理综、数学、外语、语文。若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调剂者,可录取到计划未满额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将予以退档。
7.艺术(美术)类考生的专业课成绩统一使用省内统考成绩。考生文化成绩、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合格线的情况下,按照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出现专业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照文化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8.定向培养士官生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执行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国防动员部、教育部和甘肃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按照各省(市、自治区)规定批次及办法进行录取。
9.录取结果可登陆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