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解读参考
高考每所大学的招生录取规则都是不同的,有的高校部分专业对考生需要特殊条件,考生在报考的时候需要仔细了解录取规则和条件等信息,本文高考助手网小编整理了关于南通科技职业学院的往年招生规则和录取条件等相关信息,可供参考!
一、南通科技职业学院简介和师资力量
南通科技职业学院创建于1945年,是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校是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水平评估优秀学校、江苏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在省市党委、政府的关心下,学校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社会为宗旨,砥砺奋进,锐意创新,70多年来取得了卓越的办学成就,先后培养了各类人才6万余名,他们中有以中科院院士印象初、原江苏省副省长凌启鸿、原北京大学副校长周尔鎏为代表的社会精英,更多的成为生产技术、经营管理骨干和自主创业的典型,为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卓越贡献。
学校地处被誉为长三角北翼经济中心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江苏省南通市,滨江临海,处于上海1小时经济圈内,区位优势突出。校园坐落于南通市主城区,交通便捷、环境优美、商业繁华、配套完善。校园总面积600余亩,现有在校生10000余人,教职员工600余人。
二、南通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第十四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特殊专业体检及要求)。学校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要求。
第十五条 学生参加相关省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
第十六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七条 我校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市、区)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八条 学校按照[理工(物理科目)类、文史(历史科目)类、艺体类分代码(分类)]录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九条 学校将根据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或者按规定提取其他志愿录取。
第二十条 对平行志愿进档考生的录取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对传统志愿进档考生的录取采用:“志愿优先、按分排序”的录取原则。考生分数达到录取分数线,均满足考生第一专业志愿进行录取。如普通类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出现多名考生同分情况,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仍相同,则由学校组织相关专家评委结合专业要求等对考生综合素质评价进行综合评议,评议结果作为录取参考。
报考我校艺术类(美术)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相关省份美术类专业统考和高考文化统一考试,美术专业成绩需符合相关省份要求,学校对进档考生按照综合分(按相关省份公布办法折算)从高到低排序录取,综合分相同时以专业高分优先的原则录取,如专业分相同,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仍相同,则由学校组织相关专家评委结合专业要求等对考生综合素质评价进行综合评议,评议结果作为录取参考。
第二十一条 各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课程。
第二十二条 执行教育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的体检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