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解读参考
高考每所大学的招生录取规则都是不同的,有的高校部分专业对考生需要特殊条件,考生在报考的时候需要仔细了解录取规则和条件等信息,本文高考助手网小编整理了关于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的往年招生规则和录取条件等相关信息,可供参考!
一、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简介和师资力量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是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的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是******高水平高职院校和专业建设单位、全国优质专科高职院校、江苏省示范性高职院校、江苏省高水平高职院校建设单位、教育部第一批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培育单位。学校是新中国成立后第一所培养远洋船员的专门学校。初创于1951年,其前身是1951年中央人民政府交通部和全国海员总工会创办的海员训练班和1956年长江航运管理局创办的南京河运工人技术学校。办学近70年来,学校几经更名、转隶、并校和升格,专业得到全面拓展,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办学条件全面提升,内涵建设持续深化,先后培养出近20万名优秀校友,遍布全球,涌现出著名船长陈宏泽、中远海运集团副总裁叶伟龙、中国国家海事局局长曹德胜、南京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绍泽等一大批精英翘楚。学校也被誉为“新中国优秀航运人才的摇篮”。
特色鲜明的三大校区
学校坐落于著名航海家郑和七下西洋的策源地,钟灵毓秀、虎踞龙蟠的古城南京,拥有江宁、秦淮和板桥三个校区,占地总面积1629亩。江宁校区位于景色秀丽的方山脚下,地处江宁大学城核心区域,与中国药科大学、南京医科大学、南京晓庄学院、南京传媒学院等知名高校比邻而居,共享多重教育资源。秦淮校区坐拥南京市繁华商业街区,交通便捷、商贾云集,已建成江苏省高职院校屈指可数的省级大学科技园,园区集教育、科研、技术转移转化与企业孵化等功能于一体。板桥校区地处长江之滨,拥有全国海事类院校唯一的停泊实习船“育新”轮,国家发改委立项的长三角现代航运技术公共实训基地,规划5.4万平方的产教融合科技园正在加快建设。
二、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移入录取规则,由考试院审核)
第十五条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其中:报考艺术(美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省专业统考并合格;报考定向培养士官的考生年龄不超过20周岁(当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未婚,其政治和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报考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三个航海类专业的考生身体状况除需符合上述规定外,还需符合如下要求:①航海技术专业、轮机工程技术专业要求无色盲、色弱(或不能准确识别颜色),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外;②船舶电子电气技术专业要求无色盲、色弱(或不能准确识别颜色);③此三个航海类专业适合男生就读,建议女生慎重填报,以免影响个人就业。报考定向培养士官相关专业的考生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规定执行,由地方兵役机关组织实施。
第十七条 报考我校的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
第十八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九条 我校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市、区)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
第二十条 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其他省份按照分代码(分类)进行录取。
第二十一条 学校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或者按规定提取其他志愿录取。
第二十二条 对江苏省进档的考生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即依据基准分(投档成绩+同分排位)对进档考生进行排序,遵循考生专业志愿逐个予以录取。同分排位规则依据《关于印发江苏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安排和录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招委【2020】4号)执行。仍有同分时,普通类考生依据综合评价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合格门数进行排序录取;艺术类考生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对专业志愿未能满足而又填报服从志愿的进档考生,根据录取情况在考生被投档的专业组里进行调剂录取。
第二十三条 对江苏省外普通类进档考生,以考生文化考试成绩为主,按考生所在省份的计分方法对考生投档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安排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即按投档成绩高低,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逐个予以安排。专业安排出现总分相同现象时,以语文、数学和外语三门总成绩高者优先安排专业,如果三门总成绩相同,则以外语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安排专业。
专业志愿未能满足而又填报服从志愿的进档考生,根据录取情况进行调剂录取。
对江苏省外艺术类进档的考生按照“按总分(专业成绩+文化成绩)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专业安排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分数相同的,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四条 学校商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