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解读参考
高考每所大学的招生录取规则都是不同的,有的高校部分专业对考生需要特殊条件,考生在报考的时候需要仔细了解录取规则和条件等信息,本文高考助手网小编整理了关于陕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的往年招生规则和录取条件等相关信息,可供参考!
一、陕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简介和师资力量
学院始建于1977年,是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隶属于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现有汉台、南郑两个校区。
学院土地面积930余亩,总资产4.5亿多元,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2余万人,教职员工近600人。校内建有实习实训厂房3个、实训大楼1座,拥有数控加工设备,机电液气、传感器、焊接技术、机械创新、电子装配、汽车、理实一体化等86个校内实验实训室。先后建成国家级生产性实训基地1个、陕西省高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3个、国防科技工业职业教育实训基地1个、中央财政支持建设的实训基地2个。
二、陕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
录取规则
第八条 选拔新生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和各省招办有关招生录取的政策规定,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九条 所有专业在录取时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对符合生源省(市)照顾条件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按照各省(市)相关录取政策执行。
第十条 学院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 对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考生,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即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考生不满时,再考虑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次类推。
第十一条 对所有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依照志愿按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进行调剂录取;不服从调剂的予以退档。
第十二条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准。新生入学后学院将组织报到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
第十三条 所有被录取考生进校后学习的外语语种为英语,所有招生专业对男、女性别不限、比例不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