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解读参考
高考每所大学的招生录取规则都是不同的,有的高校部分专业对考生需要特殊条件,考生在报考的时候需要仔细了解录取规则和条件等信息,本文高考助手网小编整理了关于宝鸡职业技术学院的往年招生规则和录取条件等相关信息,可供参考!
一、宝鸡职业技术学院简介和师资力量
宝鸡职业技术学院是2003年4月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地处华夏始祖炎帝故里、周秦文化发祥地、中国西部工业重镇、陕西省第二大城市——宝鸡市。
学院有120年的办学历史,继承了陕西凤翔师范学校(1902年)、宝鸡师范学校(1992年)、宝鸡市卫生学校(1934年)、宝鸡市中医药学校(1952年)、宝鸡市工业学校(1964年)、宝鸡市财经学校(1978年)、陕西省宝鸡农业学校(1959年)等原市属7所国家级、省部级重点中专的职教传统,在省内率先通过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现为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省级文明校园、省级平安校园、省级园林式单位、省级智慧校园示范校、全省普通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示范中心、国家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中国职教就业百强院校。2019年度全市目标责任考核获优秀等次,2020年在全国高职师范类排行榜中名列第一。
二、宝鸡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
录取规则
第九条 按总分由高到低的原则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再按此原则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满额为止。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无级差要求,如不能满足其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对进档考生专业安排的办法: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合格的前提下,根据考生的高考成绩和报考专业的顺序,综合考虑,择优录取。考生所报专业不能满足且服从调剂时,学校将根据各专业的录取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如果考生不服从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条 我院认可各省(市、区)有关加分、降分政策。
第十一条 高考综合改革省(市)的考生,按照各省(市)公布的高考改革方案及有关录取办法执行,考生须满足我院设置的相关省(市)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二条 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我院仅提供英语教学)。
第十三条 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四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