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解读参考
高考每所大学的招生录取规则都是不同的,有的高校部分专业对考生需要特殊条件,考生在报考的时候需要仔细了解录取规则和条件等信息,本文高考助手网小编整理了关于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的往年招生规则和录取条件等相关信息,可供参考!
一、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简介和师资力量
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省属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创建于1960年,其前身为陕西省财政学校,先后更名为陕西省统计财经学校、陕西省财政会计学校、陕西省统计财金学校、陕西省财经学校等。2001年9月,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家教育部备案,独立升格改制为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是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是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办学实力雄厚,专业特色鲜明,教学业绩突出,社会影响良好,累计为社会培养了6万多名高素质财经管理人才。
学院地处历史文化名城咸阳,位于咸阳市文林路1号,交通十分便利。学院校园环境优雅,办学设施优良,建有单体3.6万平米、184个多媒体教室的教学综合楼,建有单体1万平米、设施一流、设备齐全、可一次性容纳2400名学生同时实习实训、各专业共用共享的大财经实训中心,建有39个校内实训室,其中3个省级示范性实训基地、2个中央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图书馆文献总量80万余册,中国知网、万方学术期刊、悦听有声数字图书馆、百度文库、掌阅、超星移动图书馆等7种数字资源数据库同时开通,校园网主干网10G、出口带宽6G,无线网实现校园全覆盖。有篮球场、网球场、排球场、乒乓球场、室内外羽毛球场、400m标准塑胶运动场等体育设施,有大学生综合素养拓展中心、创新创业中心、“向日葵”育人计划实践基地、物流中心、艺术中心、学生公寓、多功能报告厅等完善的基础设施,学生食堂被教育厅授予“高校标准化学生食堂”称号。
二、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学校在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执行教育部及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录取规定。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学校根据各省(市、区)公布的规定比例调阅考生档案;生源省级招办无明确规定比例的学校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
第十二条 对享受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政策性加分的考生,按政策性加分投档,投档后以考生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
第十三条 对于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在安排专业时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依次以语文、数学、外语、综合(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
第十四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报考广播影视节目制作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生源省的艺术专业课统考(或联考),在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时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报工艺美术品设计专须参加生源省的艺术专业课统考(或联考),在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统考专业课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及位次决定取舍。
若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与生源省(市、区)不一致时,以生源省(市、区)相关政策为准。
第十五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
第十六条 男女生比例:招生各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外语要求:学校不限外语语种,无加试口语要求。我校外语教学只开设英语,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第十七条 考生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