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城市建设职业学院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解读参考
高考每所大学的招生录取规则都是不同的,有的高校部分专业对考生需要特殊条件,考生在报考的时候需要仔细了解录取规则和条件等信息,本文高考助手网小编整理了关于西安城市建设职业学院的往年招生规则和录取条件等相关信息,可供参考!
一、西安城市建设职业学院简介和师资力量
西安城市建设职业学院成立于1993年,是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具有独立颁发学历文凭资格的全日制高等院校。学院坚持“以人为本,特色兴校,教学为重,质量至上”的办学理念,着眼于城市建设功能群的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体系建设,以改革促发展,在专业建设、人才培养、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特色办学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先后与国内外机构实现了深度的校企合作和资源共享,形成了“专业和产业对接、课程与职业标准对接、课堂与实习基地对接”的人才培养输送模式,城建学子在校内通过优质的理论教育体系资源和企业驻校高管培养学生一流的职业素养,准军事化管理打造学生的过硬优秀品质,使我院毕业生在未来职业生涯中极具竞争力。
学院下设建筑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学前教育学院、交通旅游学院、机电信息学院、五年制基础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培训学院等七个二级学院,开设近50个专业,形成了以省级一流专业为引领、院级一流专业为抓手,建筑工程、交通运输、机电信息、经济管理、学前教育和空乘旅游类等专业群协调发展的建设格局,辐射带动学院专业全面发展。学院地处西安高新科教园区,与西北工业大学、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等高校的新校区毗邻,占地530余亩, 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现有在校生10000余人。拥有良好的实践教学条件,建有各类专业实训室44个,其中,中央财政、省级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建设项目15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62个。图书馆、标准化运动场、形体训练中心、餐饮中心、超市、医院、银行、物流等,教学、实训、生活服务设施一应俱全 。
二、西安城市建设职业学院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
录取规则
第七条 考生健康状况依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八条 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规定;实行顺序志愿的省份,按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未录满时,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专业安排尽量满足考生志愿。
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的省份,考生所填报专业须符合我校公布的选考科目要求。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在考生高考统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若部分省份对艺术类专业规定了专业成绩认定办法、录取原则等,按照其省级招生部门规定执行。
第九条 对男、女考生和应、往届考生一视同仁,无比例限制。
第十条 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考试院)有关加分或降分的规定。
第十一条 各专业考生不限制语种,但入校后我校各专业只开设英语公共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