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解读参考
高考每所大学的招生录取规则都是不同的,有的高校部分专业对考生需要特殊条件,考生在报考的时候需要仔细了解录取规则和条件等信息,本文高考助手网小编整理了关于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的往年招生规则和录取条件等相关信息,可供参考!
一、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简介和师资力量
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1958年建校,是一所由陕西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也是国家“一五”期间44项国防科技工业配套项目建设院校。学院先后隶属中国第三、第五机械工业部,中国兵器工业部,中国兵器工业总公司,是国家国防科工委重点支持院校。1999年学院划转陕西省管理,2001年升格为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国家国防科工局与陕西省“省部共建”院校,陕西国防工业职教集团牵头单位,中国航天科技教育联盟副理事长单位。建校以来,学院立足陕西,面向国防,为我国国防科技工业和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了大量创新型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学子遍布全国十二大军工集团。
学院荣誉。学院是******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建设优秀单位、国家优质高职院校、全国国防教育特色学校、全国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单位、国家国防科技工业教育实训基地、国家军工文化教育基地、黄炎培职业教育奖优秀学校、国家体育运动先进学校、陕西省“一流学院”立项建设单位、陕西省文明单位、陕西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陕西国防工业职教集团牵头单位、中国航天科技教育联盟副理事长单位,入选教育部“人文交流经世项目”首批“经世国际学院”。
二、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
录取规则
第十条 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和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没有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
第十二条 对考生高考外语语种不作限制,学院公共外语课及相关专业课不具备非英语语种开设条件,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第十三条 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按各省相关录取政策执行。
第十四条 学院认可各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五条 院校志愿录取:对于执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直辖市、自治区),学院按省级招生办投档顺序录取。对于非平行志愿省份,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如第一志愿未满额,则调阅第二志愿考生档案,依此类推。如果录取仍未满额,则征集志愿录取。
第十六条 专业志愿录取:对于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尊重志愿”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则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整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对于内蒙古自治区考生,专业志愿录取实行“专业志愿清”的录取规则,如有变化以内蒙古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学院各专业录取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八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为准,进校后进行复查。
第十九条 学院高速铁路客运服务专业培养方向为乘务方向。录取到该专业的考生,在开学后须参加我院组织的专项测试,未通过者将在符合我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规定前提下转到其他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