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解读参考
高考每所大学的招生录取规则都是不同的,有的高校部分专业对考生需要特殊条件,考生在报考的时候需要仔细了解录取规则和条件等信息,本文高考助手网小编整理了关于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的往年招生规则和录取条件等相关信息,可供参考!
一、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简介和师资力量
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是1999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由创办于1950年的国家级重点中专——咸阳机器制造学校改制升格的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西北地区首家由教育部批准改制升格的高职学校。2010年1月,与陕西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合并组建成新的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在七十余年的发展历程中,共培养各类专业技术人才15万余名,为陕西乃至全国装备制造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2005年学校在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中被评为“优秀”,2011年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2019年跻身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并入选教育部、财政部******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A档(全国前十),2005、2014年连续两届荣膺“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先后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机械行业骨干职业院校、全国机械行业校企合作与人才培养优秀职业院校、中国工业优秀单位、全国首批“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中国职业教育就业百强、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先进单位、黄炎培职业教育奖优秀学校、“全国高职院校服务贡献50强、教学资源50强、教学管理50强、学生管理50强、实习管理50强、产教融合50强”、陕西省先进集体、陕西省文明校园、陕西省平安校园、陕西省高技能人才工作先进单位、陕西省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优秀单位、陕西省首批示范高校就业创业指导服务机构、陕西省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学校党委被评为“陕西省先进基层党委”,院团委被评为“全国五四红旗团委”。现是陕西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会长单位、中国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研究会副会长单位、全国机械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单位、全国校长联席会议主席团成员单位、中国纺织服装教育学会副会长单位、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常务理事单位、中国机械工业教育协会常务理事单位、全国机械行业服务先进制造高水平职业院校建设联盟执行理事长单位、世界职教院校联盟正式会员、国家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基地附设单位、国家信息化建设试点学校、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学校、教育部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试点院校、教育部“混合式教学试点”单位、教育部“工业机器人应用人才培养中心”建设单位、中国机械政研会常务理事单位、鲁班工坊建设联盟副理事长单位、“中国服务外包产教联盟”会员单位、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百万千项目”院校。
二、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教学副校长为副组长,教务处、监察处及各二级学院负责人为成员。
第十一条 按教育部要求并执行生源地省市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实行“学校负责,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要求,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规定,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二条 体检要求: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十三条 外语语种:为了便于教学,我校只招收英语语种学生,不加试口语。
第十四条 优惠政策:我校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五条 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录取的规则:
1.调档比例:依据学校招生计划,根据生源实际情况和省级招办规定确定。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20%。
2.专业录取:对进档考生,根据招生计划,采用“分数优先”原则,按高考文化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间无级差分。
3. 新高考试点省份按录取省份政策执行。
第十六条 学校纪委全程监督招生录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