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解读参考
高考每所大学的招生录取规则都是不同的,有的高校部分专业对考生需要特殊条件,考生在报考的时候需要仔细了解录取规则和条件等信息,本文高考助手网小编整理了关于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的往年招生规则和录取条件等相关信息,可供参考!
一、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简介和师资力量
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成立于2004年,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西安交通大学和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共同举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院长是西安交通大学博士生导师陈光德教授。学院的校训是:尚德笃学,守正创新。办学定位是:服务陕西,国内一流,国际知名。
学院依托西安交通大学百年名校优质的学科资源、雄厚的师资力量、规范而严格的教学管理优势,根据现代科学技术发展趋势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设置专业。学院面向全国招生,现设有电气与信息工程系、计算机系、机械工程系、经济系、管理系、外语系、艺术系、护理系、传播系、土木建筑工程系等10个系,4个教学部,16个研究所,33个本科招生专业,形成了以工科类、经管类专业为支撑,以艺术、文学、医学类专业相配合协调的多学科结构。目前有本科学生9508名。
二、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
录取规则
第八条 严格执行教育部“院校负责,招办监督”的招生录取政策,并按生源省有关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规定和程序进行录取。
第九条 考生健康状况依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条 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录取生源不足时,由高分到低分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志愿分数级差要求;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考生,志愿不满时按当地省级招办的政策进行征集志愿录取。
第十一条 录取专业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填报我校各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本科专业按专业清原则录取考生,在预录取分数线以上,未被志愿专业录取且服从调剂的考生,将随机调录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总分相同时按照单科成绩语文、数学、英语、综合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不设置专业级差。专科专业按分数清原则录取考生,当无法满足考生专业志愿时,随机调剂录取。
第十二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我校承认各省艺术类联考成绩,在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均达到规定分数线的条件下,按专业课联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以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考试院)有关加分和降分的规定,在志愿不能满足我校招生计划时,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可降分录取。
第十四条 我校对招收的各层次、各专业考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五条 考生外语语种不限,不进行口试。
第十六条 预留计划:学校本科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数不超我校本科总计划的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