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解读参考
高考每所大学的招生录取规则都是不同的,有的高校部分专业对考生需要特殊条件,考生在报考的时候需要仔细了解录取规则和条件等信息,本文高考助手网小编整理了关于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的往年招生规则和录取条件等相关信息,可供参考!
一、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简介和师资力量
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Shanghai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 Zhejiang College)位于浙江省金华市,于2008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由上海财经大学与金华市浙中教育集团合作举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
据2020年8月学校官网显示,学校地处金华市环城南路多湖高教园区,规划占地面积1005亩,实际占地面积829.63亩,校园建筑面积22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1889.43万元,纸质图书64.3万册;设有22个本科专业、6个专业方向;有在校本科生6000余人;有教职员工288人,具有副高以上职称100人,硕士及以上学历238人。
二、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学院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在招生计划人数的100-105%之间,其中实行平行志愿投档规则的省份,提档比例为招生计划数的100%。
第十六条 新高考改革的省份(直辖市、自治区),考生所填报专业(组)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组)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七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学院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明确“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学院及有关专业原则上均不予录取。
第十八条 学院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九条 外语语种要求:商务英语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其余专业外语语种不限。学院外语公共课为英语,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填报志愿时应慎重。
第二十条 学院认同并执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二十一条 录取办法:
1.综合改革省(市):学院执行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录取专业排序中考生总分相同时,参照各省平行志愿投档同分考生排序规则。
2.其余省(直辖市、自治区):进档考生依据分数优先的原则,专业志愿间无级差分,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投档成绩相同者按照专业志愿顺序录取。若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及投档成绩均相同,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择优录取,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语数外总分、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语文单科成绩。
3.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录取时,对服从专业(组)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至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组)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
4.根据生源情况确需调整招生计划时,学院向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第二十二条 学院在浙江省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按照《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2021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的规定执行。考生须在普通类提前志愿中的第一志愿栏填写我校,填报专业须与考生入围专业一致,否则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