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解读参考
高考每所大学的招生录取规则都是不同的,有的高校部分专业对考生需要特殊条件,考生在报考的时候需要仔细了解录取规则和条件等信息,本文高考助手网小编整理了关于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的往年招生规则和录取条件等相关信息,可供参考!
一、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简介和师资力量
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是杭州市人民政府主办的一所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校于1999年12月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依托杭州成人科技大学开始筹建。2006年12月,杭州市人民政府决定由杭州广播电视大学、杭州成人科技大学共同筹建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2月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正式建立。学校与杭州广播电视大学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管理体制。在办学过程中,陶行知先生于1928年亲自指导创办的浙江省湘湖师范学校、杭州市城市建设学校、杭州广播电视中等专业学校等先后成建制并入杭州广播电视大学,创办于1916年被誉为“浙西山区园丁摇篮”的浙江省严州师范学校和杭州财税会计学校先后成建制并入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均为学校可追溯的重要办学渊源。
二、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体检达标、统考成绩达到我院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根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符合报考面向杭州市余杭区和建德市定向培养农村幼儿园教师学前教育(师范)专业条件的考生,按照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填报志愿,且考生必须以第一院校志愿填报我院,否则无效。
第十三条 面向浙江省“统一高考”招生录取方式:以考生符合所填报志愿的选考科目范围为前提,根据省教育考试院专业平行志愿分段投档提供的考生名单,根据考生高考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高考总分相同的考生,依据位次、志愿顺序录取。三段录取后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进行征求志愿录取。
第十四条 面向浙江省“单独考试”招生录取方式:以考生报考类别为前提,根据省教育考试院专业平行志愿投档提供的考生名单,根据考生高考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考生总分相同时,则按文化总分高低,文化总分仍相同时再按单科顺序及分数高低依次录取。单科排列顺序为职业技能、语文、数学。总分和单科成绩均相同时,再按志愿顺序录取。录取后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进行征求志愿录取。
第十五条 除浙江省外,根据各省教育考试院(高招办)录取批次的安排,提前确定录取投档比例。结合各省教育考试院(高招办)提供的本批次分数线以上生源情况及有关数据,视报考我院的上线生源情况,提前调整计划。接受各省教育考试院(高招办)根据本批次生源情况按投档比例提供的投档名单进行录取,学院确定录取分数线。录取后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进行征求志愿录取,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视情况降分进行征求志愿录取。
第十六条 除浙江省外,对所有进档考生,根据专业志愿先后方式按实考分数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依次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 除浙江省外,在投档总分相同的情况下,则按文化总分高低,文化总分仍相同时再按单科顺序及分数高低依次录取。单科顺序排列:文科类为语文、数学、外语;理科类为数学、语文、外语。
第十八条 我院对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第十九条 外语语种要求:无。(所有外语教学使用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二十条 男女比例:录取到我院所有专业的考生均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第二十一条 专业分数级差: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
第二十二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其中艺术类专业、学前教育(师范)专业、早期教育、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色弱。
第二十三条 录取到我院学前教育(师范)专业、早期教育、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的考生,第一学年在严州校区就读,后两年在高桥校区就读。
第二十四条 学生在校期间转专业按照《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细则》执行。其中报考定向培养农村幼儿园教师学前教育(师范)专业的考生在校期间不得转校和转专业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