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解读参考
高考每所大学的招生录取规则都是不同的,有的高校部分专业对考生需要特殊条件,考生在报考的时候需要仔细了解录取规则和条件等信息,本文高考助手网小编整理了关于丽水职业技术学院的往年招生规则和录取条件等相关信息,可供参考!
一、丽水职业技术学院简介和师资力量
丽水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历史悠久、底蕴深厚的全日制综合性高职院校,前身是1910年处州知府萧文昭创办的处州种植学堂。2000年12月,由原浙江林业学校和浙江丽水商业学校合并升格组建而成。百年奋斗历程,筚路蓝缕,胼手砥足。学校始终坚持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立足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特色,扎根丽水大地办学。现为浙江省高职高水平学校、浙江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全国绿化模范单位、浙江省文明校园、浙江省文明单位、浙江省数字校园示范学校。
学校占地470亩,规划用地120亩,校舍建筑面积22.5万平方米,资产总额5.62亿元。校内教学实训场所总面积16.83万平方米,教学实训设备总值超过7633万元;校外基地380家,其中紧密型基地200余家。图书馆藏书70余万册,已建成校园无线网络全覆盖。学校设有林业科技、建筑与设计、机电工程、会计、工商管理、旅游与贸易、生态与经济7个二级学院,29个专业。建成中央财政支持建设专业2个、国家林业局重点建设专业1个、“十三五”期间国家骨干专业4个,省级优势专业4个、省级特色专业4个。专业建设成果荣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3项,省级教学成果奖6项。现有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1门,国家教学资源库课程7门,认定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3门;主编国家级规划教材30余部。2019年启动中德合作办学、区校合作办学项目,与德国柏林职教集团、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合作搭建了中德(丽水)职业教育基地、中德(丽水)教育工程师培训认证中心、中德(丽水)跨企业培训中心三大平台,创新实训基地运营模式,启动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现校内实训中心9个,其中中央财政支持实训基地3个,省级示范性实训基地4个。2016年起与浙江农林大学合作举办林学(林业技术)本科专业。
二、丽水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
录取规则
1.遵照教育部“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高考成绩作为主要依据,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2.外语语种要求:不要求。
3.男女比例:无要求。
4.(1)对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执行相关省市的规定,按1:1投档比例接受投档并录取。
(2)对实行学校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执行相关省市的规定。进档考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优先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能录取到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录取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录取到相应专业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5.计划调整:根据生源情况确需进行招生计划调整时,学校向计划主管部门及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第十五条 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校将按“不予录取”执行。已录取的考生如查出体检不符合高考相关规定,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