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解读参考
高考每所大学的招生录取规则都是不同的,有的高校部分专业对考生需要特殊条件,考生在报考的时候需要仔细了解录取规则和条件等信息,本文高考助手网小编整理了关于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往年招生规则和录取条件等相关信息,可供参考!
一、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简介和师资力量
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成立于2017年,是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邵阳市人民政府主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学校由邵阳师范、武冈师范、邵阳教育学院、邵阳艺术学校四校合并升格而成。其中邵阳师范、武冈师范均为百年师范名校,办学传统优良,文化底蕴深厚,均为“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
20世纪80年代,两校先后开办学前教育专业,经过30余年的求真探索,专业不断发展壮大,生源稳定充足,毕业学生供不应求,就业率高。合并后的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正乘着国家大力发展学前教育、基础教育的浩荡春风,后发赶超,短短两年已建成为教学优良、管理先进、科研进步、专业合理、环境优雅、综治先进的文明校园。
二、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录取工作在湖南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校高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录取。
第十六条 被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由校长签发,招生就业指导处直接向考生邮寄录取通知书。
第十七条 新生在接到录取通知书后,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除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未经请假逾期报到者,按旷课处理,超过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