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工程学院应用技术学院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解读参考
高考每所大学的招生录取规则都是不同的,有的高校部分专业对考生需要特殊条件,考生在报考的时候需要仔细了解录取规则和条件等信息,本文高考助手网小编整理了关于湖南工程学院应用技术学院的往年招生规则和录取条件等相关信息,可供参考!
一、湖南工程学院应用技术学院简介和师资力量
湖南工程学院应用技术学院是2002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由湖南工程学院举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独立学院,学院座落在一代伟人毛泽东的故乡---湖南省湘潭市,目前在校学生4300多人。
学院校址设湖南工程学院南校区,校园绿树成荫、典雅秀丽、文化深厚。学院办学充分利用湖南工程学院现代化的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文化生活等方面的设施和场地,全面享用湖南工程学院的图书资料、实习基地、国际合作教育、硕士研究生教育等优质的教学资源。湖南工程学院选拔了302名优秀的教师组成了应用技术学院教学、科研、管理团队,其中有高级职称教师111人,省级学科带头人9人 ,省级教学名师3人,省级青年骨干教师、学术骨干62人,省优秀教师9人,博士、硕士生导师40多人,为莘莘学子求学提供了优越的学习环境和条件。
二、湖南工程学院应用技术学院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学校按照各省划定的批次和分数线进行录取。
第十八条 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规则:学校不组织艺术专业招生的校级考试。报考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美术专业考试,录取时按照生源省份录取规则进行投档录取,专业、文化成绩合格,并按生源省份规定的专业、文化成绩所占比例,折合成综合成绩分科类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十九条 学校调阅档案比例按生源所在省相关政策执行。
第二十条 报考我校考生外语语种必须为英语,新生入学后一律用英语组织外语教学。
第二十一条 学校认可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取考生具备的所有加分项目中最高一项加分,且最高不超过20分,该加分在投档、分专业时均适用。
第二十二条 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选考科目应符合我校招生专业规定的选考科目要求。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按一个院校加一个专业填报志愿、投档录取的省份,学校按考生投档专业录取。按专业组填报志愿、投档录取的省份,学校在不同专业组下按分数优先的原则确定专业。若因专业招生计划限制,不能满足考生第一志愿专业,由学校顺序安排到其剩余志愿所报专业,所有志愿专业均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将予以退档。未实行高考改革的省份,按成绩优先的平行录取原则确定专业,采用非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生源省份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同分考生按生源省份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生源省份没有统一规则的依次按照语文、数学、英语、文(理)综合排序。
第二十三条 鉴于报考独立学院考生最终就读的不确定性,为避免浪费学校宝贵招生计划,学校会电话联系投档考生,征询就读意见,考生在学校所属批次录取期间务必保持高考报名时所填联系方式通讯的畅通,表达真实就读意愿。
第二十四条 对考生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执行,高考报名体检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做退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