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大学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解读参考
高考每所大学的招生录取规则都是不同的,有的高校部分专业对考生需要特殊条件,考生在报考的时候需要仔细了解录取规则和条件等信息,本文高考助手网小编整理了关于南华大学的往年招生规则和录取条件等相关信息,可供参考!
一、南华大学简介和师资力量
南华大学(University of South China)位于湖南省衡阳市,是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国防科技工业局、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国家卫健委与湖南省人民政府共建的综合性大学,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支持建设高校、湖南省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 ,入选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国家环境保护培训基地、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国家级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国家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国家核应急宣传和培训基地、国家核应急医学救援分队。
南华大学是由原隶属国家核工业部的中南工学院与原隶属湖南省的衡阳医学院于2000年5月合并组建的多科性大学(1958年建校)。2002年10月,原隶属国家核工业部的核工业第六研究所并入南华大学。
二、南华大学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
录取规则
第十条 2021年学校普通本科面向全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各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学校安排不超过学校本科招生计划1%的名额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主要投放到优质生源多的省(直辖市、自治区)。
第十一条 学校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能完成招生计划,则将剩余招生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高水平运动队、部分核类专业单独招生的预录名单由学校根据测试、考试情况提供给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考试行政部门,按相应政策办理录取手续。
第十二条 学校在录取工作中,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确认的高考政策性加分,但分值累计不得超过20分。
第十三条 学校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录取专业(大类)。投档成绩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文(理)综合四个科目的先后和成绩高低顺序依次录取。若考生所报专业(大类)志愿均无法满足时,专业服从调剂者则调剂到生源所在省招生计划未录满专业(大类)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所有录取及退档考生以生源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后的名单为准。如与生源省份排序规则不符,按生源省份政策执行。
第十四条 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改革方案和相关政策执行。考生填报学校专业志愿时,需满足学校选考科目要求(选考科目要求以省级招办向社会公布的为准);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录取专业,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新疆吐鲁番对口援疆扶贫定向、南疆计划、内地新疆班、部分核类专业单独招生、港澳台、高水平运动队等招生类别,按照国家相关文件要求严格执行,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报考学校设计学类考生,须省统考成绩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划定的相应批次本科院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投档录取规则中确定的综合分(综合成绩)计算规则,按照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规定执行,按投档成绩(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未确定综合分(综合成绩)计算规则,按省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含优惠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录取,同等条件情况下,依次优先录取省统考成绩高者、高考文化成绩高者、外语成绩高者。
第十七条 学校在录取工作中对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招生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除部分专业外(具体见各省公布和我校相关招生简章),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公共外语教学内容安排教学。
第十八条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除招生计划中特别注明有特殊要求的专业外,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