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交通职业学院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解读参考
高考每所大学的招生录取规则都是不同的,有的高校部分专业对考生需要特殊条件,考生在报考的时候需要仔细了解录取规则和条件等信息,本文高考助手网小编整理了关于武汉交通职业学院的往年招生规则和录取条件等相关信息,可供参考!
一、武汉交通职业学院简介和师资力量
武汉交通职业学院办学始于1953年,2003年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由原国家重点中专武汉水运工业学校和交通部直属的武汉交通管理干部学院合并组建而成,是独立设置的省属公办高等职业院校,隶属湖北省教育厅。学校是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国家职业院校数字化校园建设样板校、国家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国家首批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首批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立项建设单位、首批国家示范职教集团(湖北物流职业教育集团)牵头组建单位、首批入选全国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典型案例单位、教育部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国际邮轮乘务)建设第一主持单位、国家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优质省级基地、湖北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湖北省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湖北省文明单位(连续八届)、湖北省职业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湖北省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湖北物流职业教育品牌建设单位。
学校占地面积1000亩,建筑面积30多万平方米,固定资产(含无形资产)11.5亿,教学设备11643万元,学校面向交通行业和社会发展需要,设置船舶与航运学院、物流学院等11个学院。学校现有国家示范专业点1个、国家骨干专业7个、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2个、教育部1+X证书制度试点专业22个;建有国家级实训基地4个、全国邮政行业人才培养基地1个、全国唯一的教育部上汽通用项目ASEP示范教学中心1个、5个省级实训基地;主持建设教育部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1项,开发国家规划教材10部,建有国家专业教学资源库课程4门,省部级精品课程10门,获得国家级、省部级教学成果奖10项;牵头开发了教育部、商务部、湖北省中高职衔接物流管理专业教学标准,开展了专本衔接联合培养。
二、武汉交通职业学院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学校录取工作按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当年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一条 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调阅考生档案比例,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顺序志愿投档的,120%以内;平行志愿投档的,105%以内。
第十二条 录取时,无男女生比例限制(特殊专业除外,详见招生简章)。
第十三条 学校对考生身体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十四条 学校录取的考生必须填报我校志愿。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其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录取时,考生成绩以考生所在省级招办投档分数为准。
第十六条 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实行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所有进档考生先按第一专业志愿排序,根据投档分数依次由高到低录取。未被第一专业志愿录取的考生,再按后续专业志愿排序,根据投档分数依次由高到低录取。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