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检察职业学院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解读参考
高考每所大学的招生录取规则都是不同的,有的高校部分专业对考生需要特殊条件,考生在报考的时候需要仔细了解录取规则和条件等信息,本文高考助手网小编整理了关于河南检察职业学院的往年招生规则和录取条件等相关信息,可供参考!
一、河南检察职业学院简介和师资力量
河南检察职业学院(Henan branch of National prosecutors College)是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专科院校,位于河南省郑州市。
学院前身是1988年2月经省政府批准成立的河南检察学校,1994年4月开展学历教育,招收检察专业中专生。2003年4月,经省政府批准并报教育部备案同意,河南检察官学院、国家检察官学院(河南分院)、河南省检察学校合并升格为河南检察职业学院。2011年,学院开始和河南财经政法大学联合开展本科教育。2015年5月20日,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检察学院在河南检察职业学院举行揭牌仪式。
二、河南检察职业学院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
第十四条 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五条 招生计划分配原则为省内为主,外省适当投放。各专业计划分配按照实际教学管理目标确定。
第十六条 考生身体条件按照《普通高等学院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七条 学院接受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投档,服从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投档比例和要求。
第十八条 专业确定遵循“分数清”原则。所有投档考生,分文理科后,总分分别从高到底排序,从最高分考生开始查阅,依分数高低查看每个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是否录满,未录满则录取至第一专业志愿,录满则看该生的第二专业志愿,以此类推,直到确定该生所报专业能否录取,如无法录取至所报专业,再查看考生是否服从调剂,最终确定该名考生是否录取。再按照以上规则查阅下一名考生。
同分情况按照生源省投档成绩排序规定确定先后顺序。
第十九条 学院各专业(类)不限男女比例,不限外语语种,但外语主要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
第二十条 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各省规定的形式公布,学院也会第一时间在学院网站公布,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