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解读参考
高考每所大学的招生录取规则都是不同的,有的高校部分专业对考生需要特殊条件,考生在报考的时候需要仔细了解录取规则和条件等信息,本文高考助手网小编整理了关于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的往年招生规则和录取条件等相关信息,可供参考!
一、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简介和师资力量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North China University of Water Resources and Electric Power)建有花园校区(河南省郑州市北环路36号,占地面积555亩)、龙子湖校区(河南省郑州市金水东路136号,占地面积1780亩),江淮校区(河南省信阳市罗山县龙池大道236号,占地面积1500亩)正在建设,是水利部与河南省共建、以河南省管理为主的高校,是河南省特色骨干大学建设高校,是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首批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首批具有海外留学生招生资格高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是教育部确定的“金砖国家网络大学”中方高校牵头单位。学校起源自1951年创建于北京的中央人民政府水利部水利学校,1954年更名为水利部北京水利学校。1958年北京水力发电学校、北京水力发电函授学院并入,成立北京水利水电学院。1969年迁至河北省磁县岳城水库办学,1971年更名为河北水利水电学院。1977年迁至河北省邯郸市办学,1978年更名为华北水利水电学院。1990年迁至河南省郑州市办学,2000年由水利部主管划转河南省管理,实行省部共建。2009年水利部与河南省政府签署共建华北水利水电学院战略协议。2013年更名为华北水利水电大学。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缘水而生、因水而存、籍水而兴,伴随着新中国水利水电建设事业而发展壮大。学校曾三次搬迁,历经多年边建校、边搬迁、边办学的艰苦卓绝历程,从北京辗转至河北,再南下河南,始终坚守治水兴国之初心使命,坚持水利水电特色之办学传承,弘扬******水利精神,以“勤奋、严谨、求实、创新”为校训,以服务国家水利水电事业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为己任,筚路蓝缕、艰苦奋斗、矢志不移,形成了“育人为本、学以致用”的办学理念和“情系水利、自强不息”的办学精神。学校设有水利学院、电力学院、水资源学院等24个教学单位,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研究院、水文化研究中心、岩土工程与水工结构研究院、中德资源环境与地质灾害研究中心等157个研究机构。水利部水务研究培训中心、水利部电大开放教育办公室、水利行业监管研究中心、教育部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河南省青少年法治教育及依法治校研究中心、河南河长学院、河南省高校网络思政中心、河南省公共安全与应急管理研究中心、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与修复研究基地、河南省生态环境干部培训基地、郑东新区智慧岛大数据人才培养基地等设在学校。学校先后入选首批国家水情教育基地、全国党建工作示范高校、水利部“强监管”人才培养基地和服务“一带一路”人才培养基地成员单位等。学校以国家“双一流”建设和河南省高校分类发展为契机,立足中部,面向全国,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持续巩固提升人才培养核心地位和本科教育基础地位,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大力拓展国际交流合作,为国家战略实施、******水利水电事业和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科技和智力支撑服务。
二、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
第十三条 录取体制:学校招生工作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规定。
第十四条 提档比例: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和有关规定确定提档比例。
第十五条 专业录取原则:以投档成绩为依据,实行“志愿清、专业清”原则。(本章程所说“专业”包括具体专业、专业方向或专业大类。大类招生录取考生的专业分流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考生所在省投档成绩排序规定确定先后顺序,如所在省没有具体要求,我校依次对比语文、数学、外语、综合成绩确定先后顺序。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时,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投档成绩相同时,确定先后顺序规则同上)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做退档处理。
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自治区、直辖市),学校按照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已提前确定了拟招生专业(大类)对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科目要求;考生报考我校时须按照以上各招生专业(大类)的选考科目要求进行报考;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作为录取参考。录取专业的确定按照该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改革方案有关规定执行。
港澳台侨联招、台湾学生学测免试入学录取按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办公室及学校相关招生简章的规定录取。
第十六条 学校“英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俄语”专业、华北水利水电大学乌拉尔学院各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俄语的考生;中英、中韩合作办学各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
除以上特殊说明的专业外,学校其它专业不对考生作统考外语语种限制。但因为学校其它专业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课程(“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小语种方向除外),凡被录取考生应当以英语作为外语必修课程,并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完成学业。
第十七条 退档原则:凡因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学校可考虑予以退档。除特殊注明的专业外,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我校艺术类专业文理兼收,考生需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化考试及由各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组织的省级专业统一考试。我校2021年不在各省组织专业校考或单独测试。
投档办法和投档比例按各省相关规定执行。凡投档进入我校阅档范围的考生,按照我校排序规则排序后进行阅档及确定录取专业或退档。
我校排序规则:艺术类专业考生,高考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考生所在省份划定的我校艺术类专业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乘以40%、专业课成绩乘以60%的比例计算综合分数,以此综合分数为据排序,按照“志愿清、专业清”原则确定录取专业。
第十九条 学校录取各专业学生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二十条 对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认可、公示并已计入高考投档成绩,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学校原则上予以认可,并根据教育部及该省有关规定提档录取。
第二十一条 录取结束后,根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的要求,学校在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招生信息网及其它官方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布录取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