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解读参考
高考每所大学的招生录取规则都是不同的,有的高校部分专业对考生需要特殊条件,考生在报考的时候需要仔细了解录取规则和条件等信息,本文高考助手网小编整理了关于莱芜职业技术学院的往年招生规则和录取条件等相关信息,可供参考!
一、莱芜职业技术学院简介和师资力量
学院成立于2000年10月,是市属公办高职院校,是山东省首批技能型人才培养优秀特色名校,山东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工程立项建设单位、山东省文明校园、全国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实验校。学院占地1167亩,固定资产8亿元,仪器设备总值1.7亿元,馆藏图书96.87万册。设有8个系、41个招生专业,专任教师552人,其中教授、副教授281人,博士、硕士390人。面向13个省(自治区)招生,全日制在校生12617人。建院以来,累计为社会培养输送毕业生4.6万人。学院先后被评为全国职业院校魅力校园、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山东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山东省职教师资队伍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山东省教育信息化示范单位、山东省校企一体化合作办学示范校、山东省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项目院校、山东省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评估优秀学院、山东省高校校园文明建设与德育工作双优学院。
学院始终坚持党建引领,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力加强内涵建设,在校企合作、专业(群)建设、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建设、科研创新、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二、莱芜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
第十二条 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考生考试成绩达到学院各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学院按照各省(区)教育招生考试院投档比例录取。
第十三条 外语语种要求:语种不限。
第十四条 录取男女生比例: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五条 身体健康状况:各专业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录取批次:山东省录取批次为专科(高职)批,其他省(区)按当地规定批次录取。
第十七条 录取规则:
1. 艺术类专业:达到山东省美术类专科合格线的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 夏季高考专业:严格执行有关教育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公平、公开、公正选拔,实施“阳光工程”,德智体全面考核。在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录取时,对进档考生,在各省(区)教育招生考试院划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基础上,根据考生志愿,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严格执行计划的基础上,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录取时,各专业均不提选考科目要求,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投档成绩,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对进档考生依次录取,不进行专业调剂。
3.春季高考专业:按专业类别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
第十八条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山东省招生录取主管部门官方网站(http://www.sdzs.gov.cn)、学院招生就业网站(http://zsjy.lwvc.edu.cn)、招生就业处咨询电话(0531-76268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