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工学院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解读参考
高考每所大学的招生录取规则都是不同的,有的高校部分专业对考生需要特殊条件,考生在报考的时候需要仔细了解录取规则和条件等信息,本文高考助手网小编整理了关于青岛工学院的往年招生规则和录取条件等相关信息,可供参考!
一、青岛工学院简介和师资力量
青岛工学院前身为2005年建校的中国海洋大学青岛学院,是由中国海洋大学申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下属的青岛伊力特德泰科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举办的独立学院。经教育部批准,学校于2011年转设为独立建制的民办普通本科高校,更名为青岛工学院。
学校办学层次为本科高校,同时举办专科教育;办学性质及类型为全日制普通民办本科高等学校;人才培养定位为培养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具有创新意识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服务面向定位为立足青岛,面向全国,重点服务山东和新疆地区,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二、青岛工学院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各教育厅、招考院关于2021年招生工作的各种文件规定。
第十三条 提档比例:依据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或高招办有关规定比例提档。
第十四条 根据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一)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对实行高考改革的省份,按该省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
(二)其他省份普通文理类专业录取原则
1.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后续)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后续志愿考生。
2.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安排录取专业时,学校按照“专业志愿清”原则,优先考虑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在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学校志愿、专业志愿一致的情况下,按照数学、语文、外语的顺序,依次比对成绩,优先录取成绩高者;如成绩仍然相同,将综合考虑高中学业水平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因素。
(三)春季高考录取原则
春季高考招生专业按照专业类别根据考生的投档分数从高到低录取,若投档分相同,技能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果技能考试成绩再相同,依次按专业知识、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排序,录取成绩高者。
第十五条 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六条 学校严格执行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七条 学校根据经有关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核准备案、加盖录取专用章的录取新生名单签发录取通知书,直接寄送至被录取考生。录取结果将通过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规定的渠道、学校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及时公布。
第十八条 外语语种要求:学校英语专业要求考生的统考外语语种为英语;日语、德语专业在同等情况下优先录取统考外语语种为本专业的考生;非外语类专业不限制统考外语语种。
第十九条 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执行。对隐瞒既往病史或有其他舞弊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出给予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