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南师范大学科技学院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解读参考
高考每所大学的招生录取规则都是不同的,有的高校部分专业对考生需要特殊条件,考生在报考的时候需要仔细了解录取规则和条件等信息,本文高考助手网小编整理了关于赣南师范大学科技学院的往年招生规则和录取条件等相关信息,可供参考!
一、赣南师范大学科技学院简介和师资力量
学院地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全国文明城市——“南国宋城、客家摇篮、红色故都”赣州市,坐落在市中心城区、紧邻“省园林路”红旗大道,占地400余亩,校舍18万平米,校园绿化率61.02%,林秀花香、环境幽雅、景色宜人,是赣州市园林化单位。
学院设有文法系、外语系、数学与信息科学系、经济管理系、音乐系、美术系、体育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部等8个教学系(部)25个本科专业,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4000余人,涵盖法学、文学、史学、理学、工学、经济学、管理学、教育学、艺术学等9个学科门类。学院坚持“传承苏区精神,培养地方社会发展需要的应用人才”为办学理念,师资队伍稳定,生源质量向好,办学格局良好。
二、赣南师范大学科技学院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
第十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在江西省教育厅领导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学院的录取批次、调档比例、投档规则、文化成绩同分排序原则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文件规定为准。对于实施高考制度改革试点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学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学院相关要求,按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第十一条 普通类专业(文史、理工)录取规则:为最大限度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学院普通类专业实行“专业志愿优先,依据分数,择优录取”录取规则。对进档考生,先按第一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计划录取;如有未完成计划的专业,则从未录取的考生所填报的第二专业志愿中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以此类推;所有专业按考生志愿录取后,如仍有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再从未录取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若投档基准分相同,文史类考生按语文、外语、数学、文科综合成绩依次排序录取,理工类考生按数学、外语、语文、理科综合成绩依次排序录取。实施高考制度改革试点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按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如按同分排序规则排序后再遇同分,参考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双过线的前提下,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
(一)美术类、体育类、舞蹈学专业:进档考生按专业统考成绩“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如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按高考文化成绩排序录取,高考文化成绩仍相同,再按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文化成绩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
(二)音乐学专业:山东省认可山东省音乐类专业联考成绩,其余省(自治区、直辖市)认可其专业统考成绩。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专业成绩相同,按高考文化成绩排序录取,高考文化成绩仍相同,再按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文化成绩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
第十三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计入投档成绩总分的加分予以认可。
第十四条 如考生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录取政策有特殊要求,以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录取政策为准。
第十五条 报考我院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相关要求执行。学院招生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六条 英语专业限招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日语专业限招外语语种为英语或日语的考生。学院开设的公共外语课程为英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