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解读参考
高考每所大学的招生录取规则都是不同的,有的高校部分专业对考生需要特殊条件,考生在报考的时候需要仔细了解录取规则和条件等信息,本文高考助手网小编整理了关于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学院的往年招生规则和录取条件等相关信息,可供参考!
一、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学院简介和师资力量
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成立于2001年8月,是由南昌大学举办,经江西省政府批准、教育部确认的本科综合性独立学院。2016年7月,由南昌大学与共青城中航文化投资有限公司合作举办新学院,属民办性质。建院十余年来,在上级主管部门和兄弟院校的大力支持下,学院的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办学水平和综合实力不断提升。学院先后被中国独立学院协作会、中国高等教育中心和知名教育媒体评为“全国先进独立学院”、“全国十佳独立学院”、“全国十佳诚信独立学院”。2016年,在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聚志愿《中国独立学院评价》中,我院在全国265所独立学院中排名第15名,办学质量日益提高,办学声誉逐步形成。
目前,学院坐落在赣江新区共青城市,校区占地1215亩。根据教育部要求,学院具备了独立的法人资格,独立的校园校舍、独立的财产管理、独立进行教学。学院实行三级设置两级管理模式,即学院、学科部、系三级设置,学院和学科部两级管理。下设院办、人事处、财务处等16个行政职能部门和基础、人文、财经、理工和信息5个学科部,整个机构设置合理,运行顺畅。
二、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
第十二条 按教育部规定,招生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十三条 学院招生录取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学院开设的公共外语为英语;各专业无任何加试要求;男女比例无限制。
第十五条 报考我院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相关要求执行。考生须选报符合自己身体条件的专业,否则,学院有权调剂到其他合适的专业,如不服从调剂,则做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 文史、理工类专业录取根据考生进档的先后顺序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进行。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如服从专业调剂的,则由学院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考生投档分相同时按相关科目排队择优确定专业: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文综、外语、首选科目;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理综、外语、首选科目。
第十七条 学院艺术类专业文理兼收,专业成绩认可各省招办组织的统考成绩。 录取时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和身体条件符合要求、文化和专业成绩 均达到各省招办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情况下,按各省艺术类投档成绩从高往低择优录取,当投档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成绩高低排名录取。当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高低排名录取。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相同时,参照普通文理科考生录取时的单科顺序排名录取。
第十八条 学院在综合改革省份的招生录取要求以各省市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严格执行各省的相关规定。
第十九条 学院对各省(市、自治区)的优惠加分政策在提档和专业录取时予以认可。
第二十条 招生工作在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录取结果及时在学院网站上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