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南科技学院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解读参考
高考每所大学的招生录取规则都是不同的,有的高校部分专业对考生需要特殊条件,考生在报考的时候需要仔细了解录取规则和条件等信息,本文高考助手网小编整理了关于赣南科技学院的往年招生规则和录取条件等相关信息,可供参考!
一、赣南科技学院简介和师资力量
赣南科技学院是一所经教育部批准,由江西省人民政府管理、赣州市人民政府举办、江西理工大学支持办学的公办普通本科高校,其前身为创建于2001年的江西理工大学应用科学学院。
学校位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江西省域副中心城市、素有“江南宋城、客家摇篮、红色故都”之美誉的赣州市。学校坐落在章江河畔,依山傍水、宜学宜教,自然环境优美,办学设施先进。校园占地807.6亩,校舍建筑总面积29.1万平方米,教学科研行政用房16.2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6257.4万元;有建成校内专业实验室118个,教学用计算机3000多台,图书馆藏书87.6万册;各个教学区域以及配套校舍布局合理、设施完善、功能齐全。
二、赣南科技学院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
第十二条 学校认可各省(市、区)符合国家规定的有关加分、优惠和降分政策。
第十三条 学校在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按照普通文理类、艺术类、体育类分类录取。
普通文理类录取规则:专业志愿优先,依据分数,择优录取。
艺术类专业录取:专业成绩认可生源地所在省(市、区)统(联)考成绩。专业和文化成绩均需达到所在省(市、区)划定的本科合格线。对于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若生源地所在地有特殊规定的,按其文件规定执行。
体育类专业录取:专业和文化成绩均需达到所在省(市、区)划定的本科合格线。对于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若生源地所在地有特殊规定的,按其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高考改革省(市、区)投档录取规则按考生所在地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对于总分相同的考生按各省(市、区)的投档排序规则确定录取顺序。
第十六条 除外语类专业仅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外,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学校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日语,其他语种考生录取到校后需转修英语或日语。
第十七条 各专业录取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十八条 报考学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等相关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