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解读参考
高考每所大学的招生录取规则都是不同的,有的高校部分专业对考生需要特殊条件,考生在报考的时候需要仔细了解录取规则和条件等信息,本文高考助手网小编整理了关于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的往年招生规则和录取条件等相关信息,可供参考!
一、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简介和师资力量
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创建于2001年7月,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实施全日制本科教育的高等院校。学院占地700余亩,地处江西省赣江新区共青城市南湖科教城。学院以江西农业大学80年的本科办学经验和优势学科为依托,经过近二十年的建设,已发展成为覆盖经、管、文、法、工、农、艺等七大学科门类的多学科性新型学院,开设了工商管理等31个本科专业,面向全国27个省(市、区)招生,现有在校学生近10000人。学院设有经济系、财会系、管理系、计算机系、外语系、人文与艺术系、公共基础课部等7个教学系(部),已建立了一支400余人的专兼职教师队伍,其中专任教师97%以上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职称。
学院教学、生活设施齐全,建筑面积20余万平方米,拥有多媒体教室80余间,专业教学实验室60多个,图书馆各类藏书近70万册,在省内外建立了一批专业实习基地,为学生专业实习和实践性教学提供了条件。2012年5月,学院通过了学士学位授予权评审,获得了学士学位授予权。
二、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
第九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社会各界的监督,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实施高招“阳光工程”。
第十条 学校鼓励考生报考,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投档录取政策。
第十一条 非艺术类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依据投档成绩、择优录取,专业录取无级差。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其它按志愿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学校在浙江省、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山东省、海南省、辽宁省、河北省、江苏省、湖北省、湖南省、福建省、广东省、重庆市招生各专业选考科目的具体要求,以上述省市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具体投档录取原则按上述省市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艺术类以综合成绩投档的进档考生,按所在省(市、自治区)投档政策录取;不以综合成绩投档的考生,在专业和文化成绩都合格的情况下,按所在省(市、自治区)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底排序录取。
第十三条 学校执行各省(市、自治区)对考生的加分或降分投档等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