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解读参考
高考每所大学的招生录取规则都是不同的,有的高校部分专业对考生需要特殊条件,考生在报考的时候需要仔细了解录取规则和条件等信息,本文高考助手网小编整理了关于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的往年招生规则和录取条件等相关信息,可供参考!
一、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简介和师资力量
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坐落在美丽的呼和浩特市大青山脚下,是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直属的一所具有鲜明化工和建材行业特色及技术优势的国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2003年由原内蒙古石油化工学校和内蒙古建材工业学校合并升格为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始终依托区域经济发展,坚持以市场需为求导向,植根化工、建材产业设专业,立足地方,面向全国,构建了以全日制高等职业教育为主,保留中职教育,完善和提升职业本科教育,加大继续教育和社会培训并举的多层次、多形式的办学格局。
二、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
第六条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遵循的原则是: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
第七条 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八条 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九条 专业志愿清规则,即投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十条 平行分的录取规则:按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相关规则录取。
第十一条 学校原则上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