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学院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解读参考
高考每所大学的招生录取规则都是不同的,有的高校部分专业对考生需要特殊条件,考生在报考的时候需要仔细了解录取规则和条件等信息,本文高考助手网小编整理了关于呼伦贝尔学院的往年招生规则和录取条件等相关信息,可供参考!
一、呼伦贝尔学院简介和师资力量
呼伦贝尔学院位于中国最美草原、中国最佳民族风情魅力城市—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其前身是始建于 1958年的呼伦贝尔大学,1977年恢复本专科招生。1992年,呼伦贝尔盟教育学院、内蒙古广播电视大学呼伦贝尔盟分校、呼伦贝尔管理干部学院、海拉尔师范专科学校合并,重新组建成立呼伦贝尔大学。1997年,经原国家教委批准成立呼伦贝尔学院。2000年后,海拉尔蒙古族师范学校、呼伦贝尔盟商业学校、呼伦贝尔盟城建职工中专学校、内蒙古工程技术学校相继并入。2003年,经教育部批准晋升为本科高校。2011年通过了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学校植根呼伦贝尔,紧扣区域和行业需求,推进应用型转型发展,2016年被确定为自治区首批整体转型发展试点高校,同年入选国家“十三五”应用型本科产教融合发展工程百所高校。2018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推荐学校为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学校现有三个校区,占地76.15 万平方米,建筑面积 34.39 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 18.75 万平方米,固定资产 11亿多元,馆藏纸质图书 95.2 万册、电子图书 40.81 万册、数据库 22个,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 17036.33万元。
二、呼伦贝尔学院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
1.学校录取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专业志愿清方式录取。
2.学校执行相关省、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3.新生入校后,学校将进行复查,经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学校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凡属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及学籍。
4.对于已投档考生排序成绩相同时,首先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优先录取政策;其次对招考科类为文科和蒙授文科的考生,依次按语文(蒙古语文甲或朝鲜语文,下同)、文科综合、外语、文科数学单科成绩排序后择优录取。对招考科类为理科和蒙授理科的考生,依次按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单科成绩排序后择优录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对于高等职业院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各科考生,依次按高职专业课综合、高职语文、高职数学、高职英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对于新高考改革省份考生依次按照语文、外语、数学、选考科目总分成绩排序。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5.内蒙古自治区报考美术类、音乐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达到本科合格标准。考生文化课成绩须达到内蒙古自治区划定的相应类别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录取时按考生志愿,根据考生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专业志愿清原则,择优录取。
舞蹈表演专业只在内蒙古自治区招生,考生专业课成绩须达到内蒙古赤峰学院组织的专业校考本科合格成绩,文化课成绩达到内蒙古自治区汉授其他艺术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录取时根据考生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专业志愿清原则,择优录取。
专业课成绩相同情况下,依次按照语文、外语、数学、文科(理科)综合单科成绩排序后择优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6.科类为汉授体育和蒙授体育的考生,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志愿清原则录取。当考生录取排序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语文、外语、数学、文科(理科)综合单科成绩排序后择优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7.其他省市的艺术类考生承认其专业课联考成绩,若无省市专业课联考则承认其他同层次本科院校专业课合格证,文化课成绩达到本省划定的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后,录取时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8.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校企合作办学各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